省港投集团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集团内部审计管理模式,向创新要效率要质量,着力发挥内部审计促进提升效益和公司治理的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
集团组建后,为改变集团直属企业未设置单独内部审计机构、内审力量严重不足、集团审计部承担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二三级公司大部份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现状,该集团领导层研究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加快形成“上审下”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要求,聚焦内部审计管理模式重构,以新模式激发新动力、促进新进展。
分层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印发《内部审计机构及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集团内部审计实行统筹管理,形成由集团董事会(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集团审计部统一管理的内部审计统筹管理体系。新管理模式下,明确4户规模大、业务多的直属企业单独设立审计部,并配备至少3名审计人员,其余直属企业按照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分阶段逐步单独设立审计部,未单独设立审计部的直属企业明确承担审计工作的机构、职责,并配备至少1名专职审计人员。三级企业可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审计工作职责的部门,落实专兼职审计人员。
强化内部审计人员考核管理。直属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会同审计部按照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名管理办法(试行)》提名,所在企业党组织按有关规定任免。集团审计部对直属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专业化推荐。直属企业审计人员编制在所在企业,薪酬由编制所在企业发放。审计工作统筹期间的考勤、考核由集团审计部负责,考核结果运用到直属企业对审计人员年度考核中,作为被考核人绩效发放、职务任免、评先评优、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及指标由直属企业商集团公司审计部确定,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审计部备案。
创新内部审计业务管理模式。集团公司审计部在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开展、审计成果运用等业务工作上统一安排,实现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标准统一、审计质量统一、审计队伍统一。直属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负责所在直属企业的内部审计政策宣贯、内部审计业务咨询等与审计相关的日常工作。新管理模式下,集团进一步理顺和优化了内部审计管理,有效实现人力资源统筹整合,高效统筹开展审计项目,全面保证审计质量,努力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和各层级审计事项纵向“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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