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广元市审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元市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广元市审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市审计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1.广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gy.gov.cn);
2.广元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cngy.gov.cn/);
3.其他方式:公众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了解市审计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市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填写《广元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通过广元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下载。目前,广元市审计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话、传真、电报、短消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信函传递延时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送达到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9-3269380)。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受理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公园街177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3269380; 传真电话:3270219 ;邮政编码:628017。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号
申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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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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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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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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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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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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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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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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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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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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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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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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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的方式 |
○当面 ○邮寄 ○传真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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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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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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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
○当面领取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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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
○纸质文本 ○光盘 ○磁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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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
具体用途
类型:○生产 ○生活 ○科研 ○查验自身相关信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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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免除理由(可选项) |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有其他经济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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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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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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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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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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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南 1、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经办人”、“受理时间”、“申请表编号”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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