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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量:9 发布时间: 2024-02-18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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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广元市审计局职能简介.......................3

(二)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6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7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预算情况...............................8

(二)支出预算情况...............................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一)公务接待费.................................11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一)机关运行经费...............................12

(二)政府采购情况...............................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2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2

十一、名词解释...................................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审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长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非扩权强县试点地区决算,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广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级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法属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审计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广元审计信息系统。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全市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在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上聚焦发力,切实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

1.牢牢把握审计机关政治定位,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坚持及时跟进、引领推动、联系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大重大事项“直报”力度。持续完善党委审计办制度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实化细化制度化。

2.围绕中心大局强化监督,更好发挥审计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聚焦“1345”发展战略等强化审计监督,促进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积极开展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促进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围绕兜牢民生底线,加大对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和“一老一小”等领域的审计;全面跟进和加强粮食安全、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重点领域审计,持续推动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推动绿色发展和反腐治乱的作用。

3.持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着力构建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以精品意识打造优秀审计项目。坚决做实研究型审计,在开展穿透式监督、做优审计专报、打造标志性成果上久久为功。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着力把好提准审计建议的“前道关口”和把好问题销号的“后道关口”。深入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凝聚助推治理的合力。

4.全面从严治党治审,坚决打造经济监督“特种部队”。全面促进党建与审计业务的深度融合,切实把从严治党的标准落实到审计工作方方面面。巩固“以案促改”暨系统治理成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全面落实以审代训、实践锻炼、审计大讲堂、审计导师制等,切实提高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审计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广元市审计局(本级)、广元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广元市审计直属分局、广元市审计信息中心、广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未单独编报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204.5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220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4.5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220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9.74万元,占76.7%;项目支出514.8万元,占2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04.5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4.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4.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5.44万元,占85.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3万元,占6.67%;卫生健康支出46.56万元,占2.11%;住房保障支出125.41万元,占5.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2.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为3.64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 2024年预算为29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差旅费及办公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为33.6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机配套软件、数据分析室环境测评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181.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中介审计服务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5.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工伤失业保险部分。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6.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9.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5.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4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1.48万元,下降22.84%,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1.3万元,下降13.27%,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审计业务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未安排预算资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审计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和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4.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21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1台。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审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0个,涉及预算2204.5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金额1445.38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244.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14.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广元市审计局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广元市审计局本级、广元市审计局直属审计分局和市财政监督局、广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和市审计信息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是指审计机关开展审计项目相关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反映审计部门用于采购办公用品以及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人员工资绩效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主要是用于中介审计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工伤失业保险部分。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审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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