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
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广元市审计局于2023年5月6日至6月5日对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及4个所属基层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9年,根据广元市机构改革方案,市交通运输局职能职责进一步扩大,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行业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交通运输政策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建设监管和应急处置,负责提出公路和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渔船检验和监管等职责。市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建设管理科、财务科(内部审计科)等12个科室。
市委编制委员会核定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32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截至2022年末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在职人数33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工勤人员3名。
(二)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15359.5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1951.10万元,收入总计17310.61万元;支出总计1731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24万元,项目支出16396.37万元。2022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7310.6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7310.61万元。截至2022年末,货币资金87.5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87.55万元。
本次审计了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交通造价管理站)、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支队)4个基层预算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共计2594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2.38万元,其他收入20952.0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584.2万元,收入总计31528.61万元;支出总计3152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2.43万元,项目支出27396.18万元。2022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1528.6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6856.8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671.77万元(其中非财政拨款结转4669.6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2.11万元)。截至2022年末,货币资金4736.6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736.66万元。
(三)“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基本情况(均指财政资金)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本次审计的4个基层预算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全年预算、决算分别为97.57万元、93.24万元、93.24万元,较上年分别增加45.25万元、增加32.08万元、增加32.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局机关更新公务用车一辆。
(四)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参与分配的上级补助资金386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37.5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27.19万元;分配给自身系统内预算单位3864.75万元。
(五)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1.总体规模情况。截至2023年3月底,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本次审计的4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有房产12处,其中:办公用房11处、其他房产1处,实际面积22979.48平方米,房产原值2684.69万元;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房产12处、面积22979.48平方米。
2.资产权属情况。截至2023年3月底,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本次审计的4个基层预算单位所有12处(面积22979.48平方米)房产中,已办理产权6处(面积10411.88平方米),占比53.85%;尚未办理产权6处(面积12567.6平方米),占比46.15%,均因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办理产权6处(面积12567.6平方米)。
3.资产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3月底,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本次审计的4个基层预算单位所有12处房产中,均为自用房产12处(面积22979.48平方米)。
4.核算管理情况。截至2023年3月底,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本次审计的4个基层预算单位所有12处房产(面积22979.48平方米)中,已纳入《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12处(面积22979.48平方米)房产;12处房产(面积22979.48平方米)纳入财务核算,财务核算金额2684.7万元,占资产原值100%。
(六)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基本情况
2022年度,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及本次审计的4个基层预算单位共有3个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项目,年初预算725.17万元、全年预算725.17万元、合同金额663.81万元、实际支出285.24万元(按项目进度支付)。3个政府采购项目均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脱节。
2.预算编制不细化。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部分一般性支出费用不减反增。
(三)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货币资金399520.21元管理不规范。
2.资产管理方面不规范。
(1)个别资产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涉及金额2600元。
(2)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62169元。
(3)出租出借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且未收取租金,涉及资产原值540000元。
(4)资产闲置,涉及金额771510元。
3.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规避政府采购。
2022年,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1个项目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而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采取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政府采购,金额37.49万元。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到位。
(1)“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2)差旅费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据实和超标准报销的问题。
(四)项目管理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开设项目银行账户,逃离财政监管。
2.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及使用不规范。
(1)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不规范。
(2)超范围发放建设单位人员差旅费补助81148元。
3.项目账套设置及核算不符规定,致会计信息失真。
(1)设立项目账,年终未基建“并账”。
(2)收取项目管理费未纳入单位基本账,在基建账上列支,且结存未反映在单位货币资金总额中。
(3)以拨代支,未如实反映单位支出。
4.未按规定缓收预留金。
5.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对个别重要事项约定不详细,致工程款支付及过控管理存在随意性。
(1)工程款支付标准不一致。
(2)个别重要事项未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过控管理不够严谨。
6.工程项目竣工结决算办理不及时。
(五)车辆管理及使用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公务租赁车辆、使用车辆及车辆租赁费管理不规范。
(1)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长期租用越野车3辆。
(2)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使用施工单位车辆。
(3)市交通运输局在交投致远使用固定油卡,且存在支付不在租赁期加油费,支付无原始凭证过路费问题。
(4)公务租赁车辆支出依据不符合规定。
(5)无依据支付代驾食宿费及超过租赁期代驾费。
(六)食堂管理存在漏洞,资金脱离监管,白条支付食材费用且无验收。
1.市交通运输局食堂伙食费脱离单位监管,形成账外资金。
2.市交通运输局食堂、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食堂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支付食堂食材费用,且无验收,支出真实性不足。
(七)违规向国有企业、项目公司及下属单位转嫁费用。
1.市交通运输局违规向市属国企、项目公司转嫁食堂人员劳务费,涉及金额129979.70元。
2.违规向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转嫁劳务费用、办公家具购置费用、房屋维修费用,涉及金额104294.36元。
(1)市交通运输局转移支出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
(2)2021年协调办购置办公家具24200元,经核实该家具由市交通运输局在管理使用。
(3)2022年3月、11月协调办支付市交通局指挥中心二楼房屋维修费52311.11元。
(八)其他方面的问题
1.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核算不规范。
(1)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7084.26万元。
(2)财务核算不规范。
2.内部控制管理薄弱,管理流程缺失,制度修订不及时。
(1)市交通运输局管理流程缺失,日常维修、档案整理、广告制作、物品采购等事项,销售清单等附件上无经手人或无验收,涉及金额71533元。
(2)市交通造价管理站现有制度已不符合单位现有实际,市交通造价管理站未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并及时修订完善制度。
3.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
市交通运输局食堂经办人张某某将2020年10月食堂食材费发放表丢失,导致食堂食材费用支付无法核实。
4.罚没票据开据不规范。
5.市交通运输局对项目监管不力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支付项目经费,涉及金额3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脱节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今后应当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责,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合理测算并编制收入预算。对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督促市交通造价管理站细化预算编制,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并严格预算执行。对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本单位及直属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和过程管控,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支出符合规定。对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部门现金和支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资产管理方面不规范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及直属单位应加强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盘点制度,真实准确反映资产状况,确保资产账表实一致并规范资产出租出借审批程序。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管理,督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规范采购行为,对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服务做到应采尽采。对“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对差旅费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相关政策,进行清理收回多报及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违规开设项目银行账户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及时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杜绝该类问题在部门内再度发生。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及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收回超范围发放的补助,对项目账套设置及核算不符规定的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统一进行会计核算。对未按规定缓收预留金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落实相关通知要求,严禁差别对待施工单位。对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对个别重要事项约定不详细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规范合同管理。对工程项目竣工结决算办理不及时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应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决算。对车辆管理及使用不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应规范车辆管理,取消长期租车。对支付的不在租赁期油费、租赁期异常加油费及无原始发票的过路费进行清查核实,对违规报销部分予以清退,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食堂管理存在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规范食堂伙食费收取与支付管理,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并建立完善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对向国有企业、项目公司及下属单位转嫁费用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规范管理,严禁向企业、项目公司及下级单位转嫁费用。对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并督促市公路服务中心加强往来款清理处置,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对内部控制管理薄弱,管理流程缺失,制度修订不及时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强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对会计资料的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对罚没票据开据不规范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应督促市交通执行支队规范开据票据。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支付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今后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督促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广元市交通运输局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