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李兴荣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现提请会议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总体情况
2022年8月25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将审计整改作为强化管理、规范工作的刚性制约手段,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从行业层面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会后,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整改要求,精心部署、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安排整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市委书记、市长半年研究一次审计整改工作,分管领导每季度研究一次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作出20余次重要批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就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专项行动,化解近三年存量问题197个,整改问题金额1.1亿余元。
(二)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整改。相关市级部门和县区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问题台账、责任清单、整改方案,从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国有资产管理5个方面,分类施策推进整改落实。对立行立改问题做到限期整改到位,对阶段性整改问题做到整改有计划、有台账、有效果,对持续性整改问题做到后续整改有抓手、有举措、有办法,更加注重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公共投资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
(三)出台制度,构建长效整改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审计整改通报、约谈、移送“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推动多方联动抓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共享审计整改成果。市审计局印发《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切实规范了整改结果认定标准和程序,进一步从机制制度层面推动屡审屡犯、屡改屡犯问题的长效治理。审计厅专版信息刊发交流,广东揭阳等地来信来电借鉴做法。
通过以上举措,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工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109类183个问题,截至2022年11月底,已整改到位151个问题,占比82.51%;基本整改到位11个问题,占比6.01%;正在整改21个问题,占比11.48%。问题涉及的单位和部门通过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11亿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67项。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经审计移送线索,全市共有51人被追究问责,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38人,其他处理4人。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市级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准确”的问题。
已基本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已将少编报的股权投资1.53亿元补记入账。未及时支出或收回的预拨经费0.12亿元,已安排资金整改。
2.审计查出:“预算编报不够完整不够细化、批复欠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方案中,安排部署预算编制问题整改。二是重新编制绩效目标不科学、不合理的项目,统筹安排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支出。三是将川北幼专资产经营公司、广元市创业担保公司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四是在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将基础绩效奖及其政策性计提部分和部分保运转项目编入年初部门预算。五是2022年市级调整预算安排时,按照比例提取预备费。六是2023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明确,将原预留的基础绩效奖及其政策性计提部分和部分保运转项目编入部门预算。
3.审计查出:“未按规定征收缴纳收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已将未缴纳的非税收入5600余万元全部清算缴库。市城发集团已补缴500余万元。
4.审计查出:“财政资金统筹不够、核算欠规范”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1.89亿元债券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二是2年内未使用的5700余万元已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三是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完善管理系统、健全审核流程、提升审查质量等方式,强化对预算支出的实质性约束。
5.审计查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欠规范、支出绩效不够高”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相关县区进一步加强对地灾资金、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合同签订,快速推进工程进度,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做到及时拨付资金、统筹安排结余资金。
(二)关于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预决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8个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督促行业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2.审计查出:“执行财经纪律和过紧日子要求还不严格”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相关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清理核算账务、规范审批流程、健全完善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执行财经纪律和“过紧日子”要求。
3.审计查出:“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整改意见,通过及时调整账目、上缴存量资金、健全完善内审制度等方式加强整改。
(三)关于重点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共投资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在竣工结(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严格贯彻落实《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苍溪县将拆除后的猕猴桃架杆架线等投入其他项目使用,以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市供排水公司加强了应急工程建设管理。
(2)审计查出:部分重大项目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目前,212元坝过境段已取得土地使用证;黑石坡乐园路、百草园项目已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施工单位已更换不合格回填材料,对施工单位罚款10万元,追责问责6人;摆宴坝大桥、市中医院综合楼等5个项目已按照计划工期完成建设任务。
(3)审计查出: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开展政策培训、工程总承包项目核查和调查处理转包、违法分包问题等方式进行整改。
(4)审计查出:市交投集团、市城发集团实施的5个重大建设项目在公共工程造价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交投集团、市城发集团分别出台办法,加强对合同、代建单位、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等方面的管理,并对地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相应处理。
(5)审计查出:苍溪乐园、青川曲河等5座中型水库存在的问题。正在整改。市水利局督促相关县区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督促相关部门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2.重点民生事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7个县区在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县区分别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一是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关协调机制。二是压实责任,强化考核,加强源头管控,加大巡查力度,有效遏制耕地减少现象。三是全面清理整顿家庭农场,完成了农业生产机械化率等目标任务。四是备案登记大宗流转土地,严格审查用途。五是组织纪委监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全面清查农业政策性保险,防止虚增承保面积问题再次出现。
(四)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应急医药物资储备管理需加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市本级防疫物资协议储备调拨机制》,促进防疫物资安全储存和高效保障。
(2)审计查出:部分单位存在“未清退投标保证金、拖欠账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共清退投标保证金1873万元、拨付拖欠账款680余万元。
(3)审计查出:“水电气入网安装费用企业无法承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供排水(集团)公司与企业协调免除管网建设费,广元经开区天然气分公司与企业协调降低安装预算。
(4)审计查出:“企业用地5年报征未通过”的问题。正在整改。已将相关企业用地纳入报征范围。
2.政府采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县区加大对“政采贷”政策的宣传力度,出台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支付拖欠供应商的货款。
(2)审计查出:“各相关主体方履职尽责不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县区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各主体方履职尽责,共健全完善机制制度10项,查处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违法案件5件。
(3)审计查出:“政府采购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县区切实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府采购已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4)审计查出:“利州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未达到政策要求,旺苍县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利州区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的通知》,要求采购人预留专门份额给中小企业;旺苍县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要求招标文件中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审计查出:“6个县区未按合同支付供应商货款、市本级及7个县区未按规定收取保证金和质保金”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6个县区进一步健全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货款1300余万元;市本级及7个县区已将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保证金退还。
(6)审计查出:“未组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对代理行为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环节把关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苍溪县已在2022年总预算和部门预算中单列政府采购预算,旺苍县增加政府采购预算批复环节,青川县要求县财政局单独反映政府采购预算。二是相关县区财政部门制定检查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市本级印发《市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苍溪、旺苍、青川等县全面更新采购计划备案表,进一步强化备案环节管理。
(7)审计查出:“电子评审系统信息技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现场评审监控视频资料缺失”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印发推进电子评审系统信息技术共享的相关管理制度;旺苍县出台《声像档案管理标准》。
(8)审计查出:“个别社会代理机构在组织项目评审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苍溪县责成代理机构针对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作出说明;青川县将君昶公司纳入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面清单。
(9)审计查出:“应集中采购未集中采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本级及有关县区责成采购人今后按程序办理采购事宜;剑阁县印发《大宗食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青川县开展专项行动,检查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0)审计查出:“评审专家工作不认真,评审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昭化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查处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违法案件5件,罚款3万元;苍溪、剑阁等县区分别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和约谈。
(11)审计查出:“未按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未及时供货、超合同工期未缴纳违约金”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县区责成采购人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旺苍县40.68万元已全部缴纳,并制定相关议事规则。
(12)审计查出:“采购需求论证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利州中专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苍溪、旺苍、利州区等县区组织学习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采购需求论证工作。
(13)审计查出:“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相关县区和市级部门通过加强政策学习、自查自纠等方式进行整改,表示今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14)审计查出:“青川县、利州区7个项目擅自改变采购组织形式、方式及内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青川县、利州区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表示今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15)审计查出:“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政策法规,有针对性的加强合同签订管理。
(16)审计查出:“项目合同未按时公示或备案”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本级及6个县区责令采购人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按时将合同公示或备案。
(17)审计查出:“验收不规范、绩效评价不及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本级及7个县区将闲置资产再利用,及时验收项目;旺苍县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切实规范验收工作。
3.“一网通办”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市住建局99万余元实施内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线索移送市财政局按规定依法处理。
(2)审计查出:“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维护管理不规范、存在网络和数据安全隐患”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维护管理,印发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强化数据安全管理。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国有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广元国成公司挪用的资金已经置换回棚改资金专户,虚增利润已调账处理,对违规问题线索,已移送纪委处理。
(2)审计查出:市交投集团公司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交投集团公司已调整账务,今后将加强规范管理。
(3)审计查出:河西粮食储备库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河西粮食储备库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核定成本采购政策性粮食,将省级储备小麦轮换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杜绝出现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的现象。
(4)审计查出:市资博集团公司存在“虚构购销业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资博集团公司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政府资产利用效能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相关单位逐一制订资产处置方案,通过移交、招租、自用等方式盘活资产,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2)审计查出:“国有资产租赁和对外投资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市中心医院已收回临街门面;市军休所已将两间门面移交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资产收益已上缴财政;市商务局等单位收取租金近300万元;市红十字会已草拟租赁协议;市妇幼保健院收回房屋调整为新冠疫苗接种点;市中医院与企业联合组建股份制医院项目已投入使用。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林业发展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林业局全面梳理目标任务,将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县区;朝天区、利州区完成了新增森林面积等年度目标任务。
(2)审计查出:“森林资源数据信息不准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林业局和各县区修正前期错误数据,形成统一融合的资源数据库。
(3)审计查出:“森林资源保护治理责任落实不力、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县区发出整改通知,正在恢复建设临时占地,及时兑付涉林惠民资金1789万余元,新出台制度3项,追责问责4人。
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查出:“政策措施未按要求落实落细”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市自然资源局已建立管理办法,及时公布中心城区基准地价。
(2)审计查出:“监管服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市自然资源局督促广元经开区制定供后监管计划,已对4宗土地进行调查认定并加快盘活。
(3)审计查出:“用地规模调整利用不规范”的问题。正在整改。广元经开区会同有关部门清查核实情况,正在按照流程报批。同时,启动城市西入口等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
(4)审计查出:“十三五期间土地增量控制与存量挖潜未达政策预期”的问题。正在整改。广元经开区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51批次批而未供土地,组建工作专班,对能够供地的及时供地,对确实不能供地的及时调整或撤销批准文件。同时,督促相关企业完善项目建设报批手续,出台相关制度,加强企业跟踪动态管理。截至11月底,批而未供土地已供1110余亩,成功签约引进项目62个,总投资216.92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对以上基本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改的问题,相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责任,正加紧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事项,市审计局已移送问题线索,有关部门正在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强化后续整改跟踪检查,进一步在“查”上下功夫。针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立后续整改工作台账,强化督促检查,逐项盯对整改责任单位,逐一落实对应的整改督促指导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定期收集有关情况,做到督促指导工作及时跟进、后续整改进度动态掌握。
(二)强化审计整改追责问责,进一步在“改”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对审计通报、约谈、移送“三项制度”的宣传和学习,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追责问责相关办法,防止制度停留在纸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推动未整改到位问题尽快完成整改。
(三)强化审计整改成果运用,进一步在“用”上下功夫。紧扣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专项民生资金、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源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从审计的角度帮助被审计单位找出问题症结和解决办法,进一步促进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实现行业领域规范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按照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抓实相关工作,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监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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