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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财政科 浏览量:844 发布时间: 2022-12-29 字体: [ ]

 2022年8月25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广元市审计局局长  李兴荣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政府委托,现就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和疫情灾情的冲击影响,市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八届会议以来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市人大财经(预算)工委的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经济目标任务完成较好。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1亿元,为预算的102.7%;支出273.23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6.08亿元,为预算的105.5%;支出88.35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7亿元,为预算的100%;支出1.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66亿元,为预算的102.4%;支出45.24亿元,完成预算的94.2%。

——民生实事落实到位。全力保障30件民生实事,投入35.33亿元,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全年直达资金支出59.79亿元,惠及企业82个、584.7万人次。

——疫情防控保障有力。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投入财政资金1.58亿元,切实保障卫生防疫、医疗和应急物资采购。累计上解疫苗资金1.98亿元,促进全市疫苗接种任务圆满完成。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全市投入资金72.88亿元,用于乡村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农业园区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着力推动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制,盘活用好乡镇和村级闲置公有资产13183宗。

——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市共偿还政府债务本息56.28亿元,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37.96亿元,财政预算安排偿还18.32亿元,没有发生债务违约。全面完成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隐性债务化解完成率130.6%。持续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审计监督成效巩固提升。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和调查单位247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7.11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01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2.35亿元,提交审计报告、专报要情信息等482篇。出台加强审计问题整改措施27条,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在全省开展深化审计整改专项行动中,促进我市197个存量问题完成整改,涉及金额1.1亿元。审计发现问题线索82个,分别向市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等发出审计移送处理书33份,涉及金额18.15亿元。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级决算草案情况以及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21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4亿元,加上级补助、下级上解、调入资金等,收入总量为149.56亿元。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3亿元,加补助下级、债务还本、上解省级等,支出总量为145.9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56.98亿元、支出56.57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1.17亿元、支出1.1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17亿元、支出37.84亿元。审计情况表明,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组织财政收入,提升财政支出绩效,较好地保障了疫情防控、民生实事等市委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准确。一是少编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1.53亿元;二是预拨7个单位经费0.12亿元未在决算草案编制前及时转列支出或清理收回。

(二)预算编报不够完整不够细化,批复欠规范。一是未将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全额纳入次年年初预算编制,少编报4.66亿元;二是4个单位2020年末项目累计结转结余1785.85万元,2021年仍安排项目资金,年底结转增至4734.08万元,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上年资金结转结余情况;三是未将2家市属一级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四是预算编制不细化,待下项目预算比例比2020年增长了21%;五是少编报预备费1905.54万元;六是年初批复到部门的一般公共预算到位率仅有55.65%。

(三)未按规定征收缴纳收入。非税收入5609.95万元未及时缴库;未及时收缴1家市属国有企业2021年应交利润500.27万元。

(四)财政资金统筹不够,核算欠规范。一是债券资金1.89亿元闲置未发挥效益;二是2年内未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5705万元未盘活;三是财政支出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精细量化、填报不完整,对预算支出未形成实质性约束。

(五)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欠规范,支出绩效不够高。一是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欠规范。1个区向项目库外的项目安排资金586.02万元;2个县64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推进缓慢,影响资金使用绩效,涉及资金4176.64万元;1个区以拨作支将财政资金656.73万元拨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2个县区地灾资金拨付进度滞后,截至审计日分别结存3168.56万元、941.85万元;二是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县国有林场洪灾损毁林区公路修复项目超30日规定时限,两个月后才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1个县乡村振兴项目库要素填报不完整,3个县部分项目未实施或推进缓慢,1376万元资金未发挥使用绩效。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一、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对8个部门及部分下属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498.5万元;1个单位未优先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98.69万元;1个单位非税收入725.86万元应收未收、450万元存量资金未清理盘活;4个单位非税收入79.85万元未上缴财政;10个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慢,涉及金额5239.4万元。

(二)执行财经纪律和过紧日子要求还不严格。1个单位505.14万元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会计核算、资金分配使用不规范;7个单位现金核算不准确、支付额度大,交易支付存在安全隐患,涉及金额491.26万元;4个单位向实有账户拨款166.9万元;3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共64.2万元;3个单位存在多付货款、未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涉及金额19.1万元;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涉及资金11.24万元;1个学校未及时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6.71万元、费用支出中有160.97万元附件不齐依据不充分;6个单位255.35万元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不降反增。

(三)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制度执行不到位。6个单位决算报表预算收入、费用和资产等信息不实,涉及金额9404.88万元;11个单位往来款7559.07万元清理不及时;13个单位无依据调账、账务处理错误、在建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等,涉及金额6984.67万元;5个单位237.49万元未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4个单位未建立内审工作机制,开展内审工作。

三、重点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审计情况

(一)公共投资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综合运用竣工结(决)算审计、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方式对我市公共投资领域实施审计监督,覆盖重点项目61个,节约资金5000余万元。

1.竣工结(决)算审计情况。对15个项目进行了竣工结(决)算审计(核实)。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单位未严格履行结算审核主体责任,15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963万元;二是建设单位重大变更未进行经济性论证;三是市猕猴桃标准化生产基地苍溪县项目,41万元架杆架线项目建成即拆除,形成损失浪费;四是市供排水公司实施的香颂湾处备用应急供水及加压应急工程建设期长达近2年,应急工程未发挥应急之效。

2.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情况。对摆宴坝嘉陵江大桥等5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程序不合规。如212线元坝过境段改建工程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即开工建设,黑石坡乐园路等2个项目部分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调整,未履行审批程序就施工;二是对参建单位监管不力。如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施工单位回填材料以次充好,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旁站职责,项目存在质量风险;三是建设进度滞后。5个项目建设进度均滞后于计划工期。

3.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共调查39个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效果不好。行业主管部门政策宣贯不够,地方建筑企业应对市场变化行动迟缓。全市确立的4家试点企业,有两家并未实施项目;二是工程总承包市场培育不理想。全市工程总承包项目个数、投资总额占比仅为同期审批的公共投资项目总个数的0.9%、总投资额的7.9%;三是项目投资管控存在风险。31个项目未在初步设计后招标,而是以财评金额为基础进行费率下浮招标,导致总投资难以控制,后期项目实施中存在增加投资的风险;四是存在转包、违规分包问题。如1个项目被两次转包,涉及金额1.59亿元。1个项目建筑及景观绿化工程总包联合体牵头单位,通过转包和计取管理费的方式获利986万元。

(2)公共工程造价控制审计调查情况。对市交投集团、市城发集团实施的5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了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企业建设管理制度不健全,有制度未严格执行;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市城发集团工程量偏差调整事项的合同要约违背清单计价规范;三是勘察质量存在重大失误。新民棚户区一期工程勘察单位出具的抗浮水位不准确导致地下室上浮,需增加投资1500余万元。

(3)重大水利工程审计调查情况。主要对苍溪乐园、青川曲河等5座中型水库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部门渠系规划工作不协同。水利、农业等部门未有效衔接,对“斗渠、农渠、毛渠”未进行整体规划,影响水库灌溉作用发挥,存在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未打通;二是水库建设缓慢。5座中型水库已开工建设少则6年、多则8年以上,现无一竣工,均远超计划工期,水库作用不能及时发挥,随着建材人工费用上涨等因素致水库建设成本增加;中型水库“退一进一”计划受阻,我市新水库无法获批上马,影响水利投资持续“稳增长”;三是水库勘察设计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省发改委立项审批5座中型水库概算投资大幅增加后,新增的勘察设计费9859万元,各县区未履行相关程序,仍沿用原勘察设计单位。

(二)重点民生事项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重点对全市耕地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7个县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相关协调机制不健全、工作内容不衔接;二是7个县区耕地减少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2021年全市耕地保有量406.91万亩较2020年减少9.87万亩;三是7个县区家庭农场入库质量不高,4个县区未完成农业生产机械化率、轮作休耕、秸秆综合利用等目标任务;四是7个县区对土地流转监管工作不到位,有59.72万亩土地流转未纳入台账管理,对土地流转资格审查不严,2021年以来有231宗1.63万亩土地流转用途为“非粮化”经营;五是6个县区虚增承保面积,增加财政补助支出22.9万元。

四、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部分政策措施落实、政府采购情况、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是部分应急医疗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储备量过高,储备的应急药品有的价格大幅下降,相关部门未积极推进出台药品轮动措施,影响药品轮动出售;二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1873万元,1家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83.89万元;三是收取水电气入网安装费用额度企业普遍反映无法接受;四是1家民营企业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广元经开区历经5年土地报征仍未通过,企业未取得该宗地使用权。

(二)政府采购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全市2018年至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3个县区“政采贷”政策宣传不到位;5个县区9个项目对投标人差别待遇或歧视潜在投标人,影响市场公平竞争;5个县区政府采购未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市本级7个社会代理机构未开展电子化评审,不符合“放管服”要求;1个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未达到国家30%的政策要求,1个县有4个项目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个县区3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货款2518.1万元,全市27个项目超目录、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货物及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621.41万元。

2.各相关主体方履职尽责不够。一是部分县区财政部门未组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专家评审中履职行为、社会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环节把关不严;二是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审系统信息技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县区项目现场评审监控视频资料缺失;三是个别社会代理机构在组织项目评审中履职不到位;四是市本级及3个县区23个项目3147.74万元未按规定集中采购,1个区19个单位23个采购项目6589.32万元、1个县1361个采购项目61720.7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实施政府采购,全市116个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五是3个县区9个项目评审专家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进行评审,3个县区5个项目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不认真,不严格;六是5个县区9个项目1669.15万元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合同及时供货、超合同工期、未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3.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一是采购需求论证不规范。部分县区个别项目未进行需求论证、参加论证专家人数不合规,市本级、2个县区4个项目需求论证意见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不完整;二是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如1个单位确定909万元公建民营项目合作方、5个县区133个项目9459.8万元、9个部门单位采购金额852.99万元,均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直接委托代理机构实施采购;三是2个县区7个项目改变采购组织形式、方式及内容;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市本级及4个县区34个项目7297.29万元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超1个月未签订合同,3个县区5个项目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即签订采购合同或代理协议;五是市本级及6个县区118个项目合同未按时公示或备案;六是验收不规范、绩效评价不及时。6个县区29个项目6044.71万元未及时组织验收,市本级及2个县区4个项目363.41万元验收流于形式,市本级及4个县区229个项目未进行绩效评价。

(三)“一网通办”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两个市级部门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住建部门采购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项目中有99万余元实施内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19万元办公自动化系统未批先建;二是市本级及4个县区的省一体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维护管理不规范,存在网络和数据安全隐患等问题。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市交投集团公司、河西粮食储备库、市资博集团公司等4家市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家公司采取少计(或延期确认)管理费、财务费等方法虚增利润共计1898.8万元;二是1家公司对房产评估结果把关不严,部分项目评估单价超政府指导最高限价;三是2家公司虚构购销业务,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获取或协助其他国有企业违规取得银行贷款10030万元。

(二)政府资产利用效能审计调查情况

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土地、房屋资产利用效能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在其他项目审计中对国有资产事项进行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国有资产闲置或空置,涉及房产面积89209.92平方米、土地23.89亩;二是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有8个部门12处房产21331.57平方米因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无法办理产权登记,2个单位资产6695.9平方米拆除、移交后,未进行账务调整;三是2个单位经营性资产186.44平方米未按规定移交至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2.国有资产租赁和对外投资未发挥效益。一是8家企业或个人租金应收未收,涉及门面、住房或厂房共8处34378.48平方米、欠缴租金1096.29万元;二是市红十字会资产5594.4平方米出租给企业租赁协议应签未签;三是2个事业单位投入房屋资产与企业联合经营,未按协议取得收益。1家医院投入土地和房屋资产与企业联合组建股份制医院,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对外投资的国有资产尚未发挥效益。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围绕我市“生态立市”战略部署,聚焦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了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林业发展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未全面完成。一是全市低效林更替改造任务较《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实施方案》要求的目标任务100万亩少实施16.7万亩;二是1个区森林覆盖率较目标任务少1.05%,1个区新增森林面积、林地面积、营造生态公益林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78.74%、92.9%、60%;三是全市油橄榄丰产示范基地提质增效攻坚任务仅完成0.44万亩,占任务1.86万亩的23.6%。

2.森林资源数据信息不准确。一是少报全市森林蓄积量0.21亿立方米;二是未及时更新新增湿地资源0.15万亩,少反映湿地保有量面积;三是2018年全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中将389.62公顷非林地认定为林地,将107.44公顷非林地划定为公益林。

3.森林资源保护治理责任落实不力,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1个县有8家企业因采矿、修建水库、畜禽养殖等临时占用林地2年以上未收回管理17宗,涉及面积17.5公顷;二是未制定省级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费市级分成部分分配办法;三是全市部分涉林惠民资金1789.44万元未及时兑付。

(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审计情况

按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广元经开区2016年至2020年期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未按要求落实落细。市行业主管部门未建立工业用地管理办法,未更新公布中心城区2021年基准地价。

2.监管服务工作不到位。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广元经开区未按要求开展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工作;三是未按要求开展土地利用评价工作。

3.用地规模调整利用不规范。一是广元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超出城市总规划范围16.1平方公里;二是实际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未按照自然资源部“控制生产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态用地”要求布局,分别比广元城市总体规划少10.03%、0.27%、8.81%。

4.“十三五”期间土地增量控制与存量挖潜未达政策预期。一是广元经开区实际供地仅占供地计划的30.95%,土地批后供地时效普遍不高;二是5个新增建设项目实际用地与供地图斑不一致,22个项目未取得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三是部分招商引资企业营业额、纳税额等均未达到协议约定的目标。

六、审计建议

(一)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狠抓政策措施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思路,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中心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好用活“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切实保障“四大工程”、促进“四大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坚决遏制“非农化”和防止“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

(二)全面强化预算约束,精打细算过紧日子。切实加强经济运行态势和减税降费等减收因素的分析研判,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坚持一本预算管一年,加强预算支出监管,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效盘活闲置、空置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能。

(三)切实严肃财经纪律,严密防范风险隐患。健全完善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上下联动、综合施策,加强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加大对财经领域重大信息虚假、虚报冒领财政资金、高估冒算投资、损害侵占群众利益、违规决策导致重大损失、单位财务收支违规违纪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维护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力。切实管控好政府性债务,严守债务红线,完善融资举债决策机制,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精准识别变相举借债务行为并严肃问责,坚决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四)聚集三类监督合力,提升问题整改实效。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力度,形成问题整改合力。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力度,做实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问题查处、审计整改、规范管理、推动工作。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典型问题加大约谈、移送、追责问责处理力度,对屡审屡犯的,组织专项整治和专项督察督办,从体制机制上完善政策制度,从源头深化治理。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和“拼经济、搞建设”的要求。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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