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市政府批准的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广元市审计局于2022年4月21日至6月15日对广元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以下简称“市经合外事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经合外事局设立市委议事协调机构1个,内设科室9个,下设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4个(局机关统一核算财务)、驻外机构8个(成都分局、北京分局、浙江分局、江苏分局、广东分局、福建分局、山东分局、直属分局)。
(二)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
市经合外事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108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52万元;支出总计108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83万元,专项支出340.33万元。2021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81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6.1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9.52万元;支出总计175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82万元,项目支出939.1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7.6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报表个别数据编报不够合理。
2.部门决算报表个别数据编报不够准确。一是少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二是未将2021年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编入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够到位。一是无预算采购办公设备;二是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2.公务接待费和培训费预算执行不够到位。一是无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二是超预算列支培训费。
3.工会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一是工会支出未入账;二是未按要求收取工会会费。
4.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未经批准自行调账;二是部分职工差旅费报销无出差审批单;三是未严格落实“一事一报”制度。
5.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落实不够到位。一是个别公务接待及商务接待“三单”不齐;二是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不完善。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2.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未对划转资产进行清理入账。
3.往来款清理不及时且少记往来款。
4.招商引资项目经费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一是无依据单独预支工作经费;二是多计其他应付款;三是虚列工作经费支出。
5.内审工作开展不够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预决算编制中的问题,要求市经合外事局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编制预算的审核,结合上年实际支出,合理测算并编制预算报表,同时要严格执行部门决算管理要求,加强决算基础工作,规范决算编制,提高决算信息质量。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经合外事局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预算要做到应编尽编,注重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核算经费收支,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实施监督,提高会计核算准确性。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出差结束后严格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费用报销落实“一事一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接待。针对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建议市经合外事局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党组会议事决策制度对单位重大经济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及时清算单位固定资产,并及时准确录入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切实履行对各驻外分局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各驻外分局应严格按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出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报账账户与私人账户混用。同时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切实保障内部审计机制运行有效,发挥内审机构的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经合外事局组织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经合外事局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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