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广元市审计局自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3月11日,对四川广元资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博集团)2020年至2021年8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资博集团2020年至2021年8月末的经营情况以及资博集团及其子(分)公司的整合重组情况,并对个别事项追溯至2016年度。
一、基本情况
资博集团成立于2000年6月,整合前系广元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要从事农副产品经营、农贸市场开发、资产管理等业务。
据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资博集团2020年末,资产总额40317.79万元,负债总额23833.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484.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11%;实现营业总收入7156.08万元,利润总额-1261.28万元,净利润-1264.93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7.67%。截止2021年8月末,资博集团资产总额36309.52万元,负债总额22046.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4263.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72%;2021年1月至8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899.28万元,利润总额-1009.51万元,净利润-1013.25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7.1%。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为自身或协助其他企业取得银行贷款4030万元,用于企业日常运转。
2.管理的资产中共计闲置房产11151.01平方米,账面价值共计3209.79万元。
3.因逾期办理产权证书,赔偿东环明珠小区业主违约金104.48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二)重大投资事项存在的问题
1.广元龙潭国家生态农业主题公园项目整体移交利州区人民政府后,未收回投入的项目资金,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可能。
2.投资广元市金轮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并为其开展泸定金荷花园工程项目代垫资金,极大可能造成2362.92万元国有资产损失。
3.广元市瑞远农副产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投资754.86万元收购广元市贝欣餐饮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组建广元市瑞远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达到预期投资效果、超批复投资、资产评估结果未备案、收购资产闲置及民营股东出资未到位等问题。
4.广元广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电商旅游业务存在上报请示的主要数据不符合业务实际情况,造成决策失误,经营亏损178.58万元;未经资博集团批准高薪聘用2名员工等问题。
5.部分参股企业处于亏损、无投资回报。
(三)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会计核算不规范,2020年资博集团(合并)少记财务费用,虚增年度净利润153.7万元;2020年资博集团未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上年度结余工资,虚增年度净利润61.37万元。
2.资博集团及部分子公司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100万元,且未计提减值准备。
3.经营安全目标奖未纳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涉及金额5.92万元。
4.将“接待费用”列为“会议费”,涉及金额0.37万元。
5.广元广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元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的问题,要求严格遵守银行贷款等相关规定,不得以虚假购销业务为自身或他人获取银行贷款;对部分国有资产闲置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盘活现有闲置资产,确保各项资产发挥效益;对因逾期办理产权证书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事项,举一反三,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对未收回广元龙潭国家生态农业主题公园项目投入资金的问题,要求进一步与利州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磋商项目移交细节,逐步减少分歧,保证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对投资广元市金轮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并为其代垫资金极大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及广元市瑞远农副产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投资收购广元市贝欣餐饮配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组建广元市瑞远餐饮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已移送市纪委监委;对广元广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营电商旅游业务存在上报请示的主要数据严重偏离实际及违规高薪聘用员工的问题,要求严格监督管理子公司投资经营事项;对部分参股企业处于亏损、无投资回报的问题,要求择优选择参股企业,对无投资价值的参股企业通过转股、撤资的方式退出资本性投入,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的反映。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规范经营管理,高度重视资产管理工作。强化经营管理意识,尤其是加强对子公司、混改企业等的监督指导力度,严格控制借款的发生,及时清理回收债权资金,防范资金风险,盘活现有闲置资产,确保各项资产发挥效益。二是加强投资管理,着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投资活动应审慎围绕企业发展规划和主责主业开展,充分进行前期考察研究和评估论证,降低投资决策的风险,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对投资已造成损失的项目,应跟进磋商和监管,竭力减少投资损失,保障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三是强化财务管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加强对《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学习,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及时核查各项应收款项,做到债权明确,及时处理各项不能收回应收款项,做到账账相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资博集团正进行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由资博集团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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