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修正)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2月24日,市审计局对广元市中心医院儿科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通风空调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由四川省发改委批准建设。市财政局批复财评金额为13314710.00元(其中:电梯工程3132418.00元、通风空调工程9582291.00元、暂列金600000.00元)。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为勘察设计单位。市中心医院以专业分包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发包,经公开招标确定四川沃富能汇环境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为空调工程施工单位,合同金额为9855366.00元。
项目于2017年6月3日开工,2019年9月30日竣工,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质量验收合格。
市中心医院儿科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通风空调工程各项经济和技术签证资料基本完整。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竣工结算1198648.00元。
(二)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取消施工图内部分项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竣工结算的问题,要求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取消施工图内部分项目的问题,责成市中心医院查明原因,按照施工合同相关约定追究施工单位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