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对企业和个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及其他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
事项版本 |
4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 |
广元市审计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基本编码 |
51029900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07000084504605 |
实施编码 |
1151070000845046053510299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07000084504605351029900200001 |
行使方式 |
主动行使 |
委托部门 |
无 |
计划生效日期 |
无 |
计划取消日期 |
无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时服务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时间:17:00-18:00 备注:需要提前预约;午休时间:12:00-13:3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街道-50号,详细地址:广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区三楼);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39-5572202;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39-12345; |
自由裁量
违法情节 |
处罚种类 |
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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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或其他不缴、少缴财政收入,金额不满10万元的 |
罚款 |
处罚种类(有固定上、下限金额): |
2 |
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或其他不缴、少缴财政收入,金额超过50万元的 |
罚款 |
处罚种类(有固定上、下限金额): |
3 |
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代收的财政收入或其他不缴、少缴财政收入,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
罚款 |
处罚种类(有固定上、下限金额): |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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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行政法规 |
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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