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4月1日,市政府印发《广元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准确理解,在实际工作中更好运用,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原《管理办法》于2017年6月印发,有效期5年,文件有效期即将到期且有关工作要求与当前重点项目管理形势已不相适。同时,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中,各地各部门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需要固化,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有利于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支撑性、引领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先进市州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发展改革委在充分听取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基础上,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就制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论证,先后征求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并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管理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33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本办法制定背景、管理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项目确定。主要明确市重点项目范围、申报流程、时间和调整等内容。
第三章:组织实施。主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重点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的职责。
第四章:工作机制。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储备谋划、重大招引项目落地和推进、监测分析、会商协调、市领导联系、预警提醒、巡查观摩、投诉举报、容错纠错等九个方面工作机制。
第五章:服务保障。主要包括资金争取、融资服务、用地安排、环评审批、水电气要素保障等内容,强化市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政策支持。
第六章:督导通报。主要包括建立推行重点项目推进“红黑榜”通报机制以及督查考核结果运用。
第七章:附则。对本《管理办法》生效时间和有效期限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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