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审计局 办公室 浏览量:1751 发布时间: 2022-02-28 字体: [ ]





广元市审计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市性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长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非扩权强县试点地区决算,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广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级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法属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县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指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审计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广元审计信息系统。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第十届三次全会以来历次全会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围绕“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严纪律、促尽责”五条主线加强审计监督,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2、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入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按照党中央意图安排审计项目,按照党中央要求确定审计重点。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恪守权力边界,坚持需要与可能、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沿着“政治一政策一项目一资金”深入研究,统筹安排各类审计项目,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审计的专长和优势,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3)坚持审计“一盘棋”。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加大统筹整合力度,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合理均衡安排各地审计任务,优化配置审计资源,发挥监督合力,按照上级安排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乡村振兴、就业、资源环保等重点领域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上下贯通、同向发力。

(4)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解决问题相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有关要求,把推动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同时,各项审计都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广元市财政监督监察局、广元市审计直属分局、广元市审计信息中心、广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未单独编报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1985.44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5.8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46.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1985.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57万元,占0.4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5.87万元,占99.5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198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43万元,占73.41%;项目支出528.01万元,占26.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85.44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5.8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46.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5.8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5.8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49.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3.05万元,占8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1万元,占5.3%;卫生健康支出52.41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115.6万元,占5.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1212.6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为7.2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预算为217.1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差旅费及办公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预算为4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买以及信息化项目建设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预算为221.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4.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2.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5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58.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15.29万元相比,减少6.29万,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饮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15.59万元相比,减少5.59万元,原因为压减三公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审计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出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审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8.4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41万元,上升8.5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7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以及政府投资审计信息化管理系统 。政府购买服务221.3万元,主要用于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为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审计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广元市审计局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包括广元市审计局本级、广元市审计局直属审计分局和市财政监督局、广元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和市审计信息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是指审计机关开展审计项目相关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审计部门用于采购办公用品以及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主要是用于购买中介审计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审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审计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


蜀ICP备202103037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8号

版权所有(C)广元市审计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公园街177号  电话:0839-3269380
网站标识码 510800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