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元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9月7日,对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市猕猴桃产业融合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2016年度建设项目一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报批情况
2015年12月7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元市猕猴桃产业融合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2016年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该项目建设。2017年3月21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元市猕猴桃产业融合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2016年度建设项目申请变更项目建设地点的复函》同意市农业局关于该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调增概算投资30.31万元。
本次审计内容为该项目一标段,即苍溪县建设内容。
(二)财政预算评审情况
2017年3月13日,经市财政局评审审定该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19299944.16元(其中:含昭化区7092436.72元),并作为本项目招投标最高限价。本次审计的苍溪县五里基地预算为12207507.44元(含暂列金300000.00元)。
(三)招标情况及施工合同签订情况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致远测绘有限公司为勘察设计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金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润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并于2017年7月4日签订《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为11803365.00元(其中暂列金300000.00元)。
(四)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10月16日开工,2018年10月22日竣工,实际工期371天,超合同工期281天。超合同工期原因主要为土地流转不畅导致项目规划与原设计不符、农民因赔偿问题阻工、油气管道安全保护方案滞后等。2018年11月27日,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913073.47元,责成纠正。市农业农村局对工程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913073.47元。该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原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该项目部分工程未严格按图施工,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该项目园区部分道路面层未按图施工,审计实测面层厚度小于设计厚度。钻芯实测沥青表处面层厚度平均值5.1cm,设计厚度6.0cm,实测厚度较设计厚度减少0.9cm;钻芯实测新增作业道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平均值18.0cm,设计厚度20.0cm,实测厚度较设计厚度减少2.0cm。同时发现,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履职,对上述问题予以签字确认,未审核把关。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成查明原因,按相关合同约定追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三)该项目规模调整较大,建设单位未及时申请规模调整、工程变更未履行相关手续,涉及金额1557572.48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川发改投资〔2015〕806号)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责成建设单位今后严格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三、审计处理意见
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其自行公告。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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