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经开区审计局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审计法》新旧条款对比及有关权威媒体解读材料,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审计法》是审计领域的基础法律。《审计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根据审计环境、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等变化先后进行了两次修改,本次修改既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更是为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务必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全面系统掌握新修订的《审计法》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持续掀起学习的热潮,不断提升学习的质效。一是要创新方式认真学。采取“线上+线下”“个人+集体”“自学+领学”“理论+业务”“学习+研讨”五个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学习,围绕对审计队伍“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四字要求开展六个专题的交流讨论,不断提升全区审计队伍的思想境界、政治意识、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坚持把新修订的《审计法》作为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的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广元经开区“市域经济增长极、工业经济主阵地”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广元经开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实际,聚力抓好项目投资审计,创新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审计,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对全区经济发展的服务力和贡献度。三是要务求工作见实效。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开展审计监督,围绕审计监督全覆盖目标不断拓展审计监督范围,围绕研究型审计思路不断创新审计监督方式,围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效能,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来检验新修定《审计法》贯彻落实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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