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推进审计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努力实现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审前信息共享。在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主动与巡察办沟通,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巡审方案,确定协作内容。按照审计先于巡察或与巡察同步的原则,商定被巡察、被审计单位名单。对未巡察和未审计单位优先纳入年度巡察和审计工作计划,对已纳入巡察和审计范围的单位,适时派出巡察组和审计组同时进驻开展工作。
二是审中合力配合。完善巡审信息联动机制,做到巡有重点,审有导向,实现政治巡察与审计监督“无缝对接”。在开展审计时,及时向巡察办了解被审单位巡察情况,将与审计内容有关的巡察反馈等情况作为审计重点,有的放矢实施审计。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抽调专业审计人员充实巡察人才库,直接参与巡察工作,在巡察工作中充分发挥审计优势,提高审计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是审后联动整改。将巡察发现的重大经济问题纳入审计范围,进行重点关注,并将审计、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巡审重要内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巡察办汇报,在审计的基础上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相应整改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和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提高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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