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优化营商环境六条措施》在相关办公室上墙并正式实行,将推动“保市场主体”各项措施在该区审计领域落地落实。
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充分尊重民事主体权利。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严格区分被审计单位和配合审计单位,不得介入被审计单位与其合同相对方的民事关系,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
二是大力压缩配合审计需求。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不随意要求被审计单位相对方配合审计,确实需要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充分准备基础上,提前通知被审计单位统筹组织。
三是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除审计必要的证明材料外,能够用实测等手段证实的工程质量和数量,尽量采用现场审计方式取证。
四是切实提高投资审计时效。促进区政府办新出台投资审计提速措施,明确要求各审计组,送审额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3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5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6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
五是明确备案项目复核时限。对审核结果备案的政府投资项目,要求相关股室及时明确是否开展审计复核,要复核的需在备案后5个工作日发出审计复核通知,并在收齐资料后的2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计复核结论。
六是有效畅通交流监督渠道。与区土木建筑协会等相关单位建立了经常性沟通机制,并在各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组、分管领导的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及时为相关各方答疑解惑,了解相关各方的问题困难,收集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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