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分类管理。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推行“经济责任+”和“党政主要领导捆绑审计”模式,对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每年一审,其余的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或离任交接,形成“任前有告知、任中要审计、离任需交接”的全过程经济责任审计监督链。实现198名县管领导干部和1500余名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全覆盖。⑵编制清单。编制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和审计内容清单,梳理风险点22条、审计要点45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损失浪费等行为及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近五年来,共完成对110名领导干部和1532名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6000余万元,移送重大问题线索40余件,党纪政纪处理60余人。⑶强化考核。健全完善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司法等部门合作机制,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重要依据。强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年度综合考评范畴,构筑审计监督坚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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