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广元市审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具体项目参见《广元市审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本指南附件)。
(一)公开范围
主要包括:
1.审计局领导及分工,审计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2.审计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审计局重要会议;
4.审计发展规划、审计计划、审计数据;
5.审计结果公告;
6.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7.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
8.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和审计业务。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gy.gov.cn/)、广元市审计局门户网站(http://sjj.cngy.gov.cn/),部分主动公开信息还将通过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发布。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可在受理点领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现场填写。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2.可在广元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信函方式请寄至广元市审计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目前,广元市审计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传真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机构
公开信息申请的具体受理机构为广元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公园街177号。
邮政编码:628017。
联系电话:0839-3269380。
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四、监督救济
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广元市审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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