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审计局欢迎您!今天是

统一用户登录

为国而审 为民而计
中国审计报:广元市审计局出台审计人员轮值参与审理工作办法
时间:2026-05-20 来源:中国审计报

  本报讯 为推动审计人员成长为既精通审计业务又熟悉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倒逼审计程序更规范、证据更扎实、定性更准确,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审计局出台了《审计人员轮值参与审理工作办法(试行)》,推行了“双审”轮值审理模式。
  办法明确,按照“统一调配资源、统一业务培训、统一审理方案、统一审理标准、分批集中审理”的原则,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轮值审理工作实施。
  办法要求,局法规与审理部门是轮值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要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按照均衡参与、交叉回避、以老带新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分批次参与审理工作,明确轮值批次、对应项目、对应科室等内容,报领导小组审定,并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调整情况作出相应变更等职责。轮值审理人员所在科室要推荐符合条件的审计人员参与轮值审理,不得无故拒绝、推诿,同时要保障轮值审理人员工作时间和精力,轮值期间不得安排与轮值审理冲突的工作任务。轮值审理人员应当围绕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是否完成、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等核心内容开展审理工作,履行审理职责。
  办法规定,轮值审理应紧扣审计事项完成度、问题反映完整性、程序合规性等核心内容逐项把关,实行闭环管控。轮值审理人员在收到项目资料3个工作日内形成审理初稿,法规与审理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审理会议审定后,1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理意见。同时,轮值审理工作要实行“谁审理、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机制。其中,法规与审理部门负责对轮值审理意见进行复核,组织召开审理会,对审理意见进行确认等;轮值审理人员对审理工作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所提初步意见的合理性负责;轮值人员所在科室对未保障轮值人员工作时间、干扰轮值审理工作导致的问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审计组对审计项目的原始资料、审计证据、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
  办法强调,轮值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回避制度及廉洁纪律。审计项目实施人员,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审理工作。严禁违规干预、人情审理、宽松软审理。
  (贾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