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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而审 为民而计
广元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时间:2025-12-30 来源:综合与计划管理科 彭彬

今年,广元市审计局印发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执行、调整、监督全流程管理,为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办法》立足审计法定职责,结合广元审计工作实际,明确对上级统一组织和自行安排的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办法》创新性提出思考、谋划、运行、审批四大核心原则。一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贯穿计划编制全过程;二是通过常规审计稳步推进、专项审计重点突破、交叉审计有序开展模式,实现审计资源精准配置;三是对重点项目实行“大兵团”作战和“穿透式”审计,推动市县审计工作深度融合;四是严格执行“先计划后实施、先批准后执行”,以“四个不得”刚性要求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办法》明确了“半年立项、两个月实施”的工作机制,每年6月启动下一年度计划编制,通过班子成员研提、局长办公会论证、局党组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审定的四级流程,确保项目立项科学可行。同步通过“审计项目管理系统”和“审计计划统计管理软件”实现审计过程数字化管理。

《办法》建立了全流程监督与责任追究体系。明确计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每年集中调整一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计划执行、方案编制、数据填报等情况;将计划执行情况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评,对擅自增减项目、违规调整计划等七种情形,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问责处理,形成“编制有依据、执行有标准、监督有力度、问责有刚性”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