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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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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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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 |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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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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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复: |
唐军先生:
您好!您于3月10日的来信“建议审计局结合乡村振兴开展审计工作”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审计机关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计项目。
近年来,从审计计划看,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的农业农村审计项目均为审计署、省审计厅统筹安排的上下联动项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印发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方向、内容和重点,市审计局负责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并具体实施审计项目。从审计内容看,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的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粮食生产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乡村治理情况、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工作推进情况等审计项目均属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调查工作范畴。同时,在脱贫攻坚审计中,审计也将推进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情况作为了重点内容予以关注。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严格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扣后扶贫时代重点工作,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内容,高质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后续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种质资源保护情况等农业农村审计项目,切实提高审计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
感谢您对审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审计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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