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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广元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12-19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广元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至5月,对广元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内设办公室、法治调研科等18个部门,同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司法局设秘书室,下属5个事业单位。现有职工85名。

2023年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856.08万元,支出总计185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7.22万元,占比94.67%;项目支出98.86万元,占比5.33%。年中追加预算资金(含收回)753.23万元,其中:绩效等人员经费216.55万元,下达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28万元,上年结转拨回308.69万元。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432.09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43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4.30万元,项目支出397.79万元。截至2023年末,市司法局尚有结转资金177.22万元,银行存款27.8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司法局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会计数据基本真实,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基本合理,存量资金清理到位,同时建立并完善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且执行较好。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市司法局在预算编制、执行、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预算列支维修(护)费3.3万元。

2.决算不实,涉及金额15.11万元。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会议管控不到位,支出发生事项未及时作财务处理。

2.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政策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1.33万元。

3.购买服务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

(三)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不到位的问题。

2.资产管理不规范。

3.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12.27万元。

4.车辆使用、管理流于形式。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明确了整改要求。从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法规,规范管理,定期清查盘点资产,减少现金结算,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财政政策效能,管好用好专项资金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审计机关指出问题后,市司法局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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