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4月至6月,广元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86亿元,为预算的100.6%,增长6.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3.17亿元,为预算的97.5%;非税收入完成9.69亿元,为预算的105.1%,下降7.1%。加上级补助收入114.9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5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4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4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6亿元、调入资金5.57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04亿元,其他调入0.07亿元)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185.7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4亿元,完成预算的90.88%。收入总量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9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4.2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7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9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7亿元后,结存结余6.4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3.83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权出让收入29.74亿元,为预算的98.8%),为预算的96.4%,上级补助收入1.46亿元、调入资金0.07亿元(其他调入)、上年结余收入3.8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6.52亿元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85.7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2.02亿元,完成预算的84.1%。收入总量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42.0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23亿元、调出资金5.4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9.1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8亿元后,结转结余8.01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75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级补助收入350万元、上年结余39万元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1764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调出413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支出330万元,国有资金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99亿元,剔除各县区提前上缴部分为预算的104%,加上年滚存结余76.2亿元,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131.19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0.21亿元,完成同口径预算的102.6%。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80.98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3.1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24.4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36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1345”发展战略,着力重大投资、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和重点事项财力保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良好运行,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广元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财力支撑。
2023年,市财政局认真执行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惠民生,进一步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在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预算项目年初未及时批复。
(二)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三)部分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
(四)部分预算单位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
(五)财政资金分配不及时。
(六)预算执行进度低。
(七)超进度拨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闲置。
(九)部分县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付进度低。
(十)个别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十一)会计核算不完整。
(十二)政府资产报告编制不准确。
四、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提出了纠正改进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规范财政预算编制,增强预算执行约束。二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强化重大项目管理,发挥项目关键作用。四是科学调度财政库款,防范财政支付风险。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具体整改结果由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广元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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