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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9-06         分享:

2024年8月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广元市审计局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应对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艰巨繁重任务和多重困难挑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及各项决议,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惠民生,经济发展呈现逐季回升良好态势,市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延续减税降费、退税缓税政策,释放政策红利9.22亿元、惠及市场主体6万余户次。紧扣强工业,投入6.3亿元支持中国绿色铝都建设。围绕降成本,推进政府采购政策性成本“归零”,降低采购成本0.8亿元。聚焦粮食安全,投入77.28亿元主要用于新建市级现代农林园区14个、高标准

农田26.9万亩及乡村振兴建设。全力稳投资,支持保障中国(广元)物流产业大会等重大招商活动,新增项目投资211.81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12亿元、支出337.33亿元,收入支出实现双增长,有力保障全市经济稳中向好发展。

——民生保障增量提质。聚焦兜底民生保障,全年“三保”支出184.7亿元,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围绕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投入47亿元保障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紧盯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120项补贴23.43亿元,惠及116.98万人。着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投入13.65亿元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优势加快向竞争优势转变。

——风险防范总体可控。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政府债务管控,探索债务举借偿还新路径,新增政府专项债66.71亿元,按期偿还政府债务本息84.16亿元,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1.3亿元。完善基层库款预警与应急机制,统筹市县库款资金调度,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8.58亿元。加强国企债务风险监测和防控,“一企一策”支持高风险市属国有企业化解隐性债务14.82亿元。全市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事件,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审计监督权威高效。统筹审计揭示问题和审计整改上下半篇文章,全面整改、专项整改一体推进。深化“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持续开展审计整改“清零行动”和“回头看”。2023年

7月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审计单位192个,揭示问题金额51.9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665条,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97亿元,移送处理事项87个,追责问责23人,推动问题整改25亿元,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150余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围绕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和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6亿元、支出84.8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3.83亿元、支出42.0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75万元、支出102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99亿元、支出50.21亿元。重点围绕财政收入组织、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方面开展审计,对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三保”政策执行及国库运行保障情况实行市县(区)联动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管理不够到位。一是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非税专户、个别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二是统筹结转结余资金力度不够,部分预算单位结转结余或实有资金数额较大。

(二)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一是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审计抽查市级单位并同步延伸县(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发现,均存在接收上级专项资金后30日内未及时分配下达专项资金情况。二是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低。个别市级单位部分预算资金执行进度低于50%,部分县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执行进度低

于70%。三是个别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9个单位超范围使用财政资金或财政资金转入实体账户。

(三)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短板。一是1个项目超进度拨付债券资金。二是4个政府专项债项目推进缓慢,闲置资金。

(四)“三保”政策执行仍有不足。一是个别“三保”事项保障不到位。二是部分县(区)“三保”预算管理不规范,存在“三保”应标识未标识、标识不准确或预算编制不完整。三是个别“三保”政策执行有偏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低保、特困、高龄补助等惠民补贴4.06万元。

(五)县(区)财政运行保障较为困难。一是库款保障低位运行,部分县(区)库款保障系数存在小于0.3的情况。二是财政专户资金被挤占。三是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不达标,部分县(区)未完成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围绕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9个部门预算执行、部分县(区)和市级部门(单位)使用国外贷援款项目开展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够准确。一是4个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二是6个单位未据实编制决算,影响部门决算报告真实性。

(二)财政财务管理仍需加强。一是组织收入不到位,存在坐支非税收入和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情况。二是财政资源盘活不力,个别单位结转结余和往来款清理不及时。三是预算执

行有偏差。四是财务核算不规范。

(三)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偏差。一是公用经费使用不规范,个别单位违规在会议费中列支伙食费。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有的未实行单车核算,有的公车管理平台信息登记不完整,有的租赁管理不规范。三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四是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

(四)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混乱,家底不清、底数不明。存在漏记资产、资产长期未盘点、资产闲置或权属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围绕国企改革、公司治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风险防范等方面,对4家市属企业进行了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有效性、可靠性差。一是内控制度不完整。2家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如未设立预算委员会;1家公司制度不健全,如未建立业务风险责任认定制度。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在决策机制方面存在以会签代替集体决策、决策程序倒置或集体决策后未执行的情况,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不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事项的情况,在制度执行方面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三是风险管控不到位,个别公司对外投资审核不严。

(二)资产管理存在短板。一是国有资产效益发挥不佳。个别公司贷款资金、经营性资产闲置。二是抵质押物管理不规范。部分抵质押物变现能力差,存在国有资产潜在损失风险。三是货币资产管理不规范。

(三)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经营。存在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贸易的情况。二是业务监管不到位。个别公司债务管控不力,资产负债率逐年升高。

(四)项目管理不够到位。一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设置限制性条款、应招未招、应采未采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违规转包。三是4个项目推进缓慢。

(五)财务核算不合规。一是会计核算不真实。个别公司少记成本费用或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二是会计核算不准确。2家公司未足额计提专项准备金661.68万元。三是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存在会计报表应合并未合并、不应合并纳入合并等问题。

四、公共工程审计情况

重点围绕“项目攻坚年”行动,对3个重大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对6个项目开展结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业主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一是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变更审批程序。2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变更重大事项。二是项目过程管控不严。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足,2个项目因阻工、拆迁以及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分别延期866天、769天;2个项目无证施工或边设计边施工;部分项目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存在不按国家标准签订合同,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或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变更手续的情况。

(二)项目招标采购仍需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招标文件审核不严,部分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二是个别项目工程物资采购不规范。个别项目询价小组构成与合同不符或询价不规范。三是个别项目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三)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一是勘察单位履职不够。个别项目勘察单位地勘成果与实际差异较大。二是设计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设计图纸瑕疵、错漏、擅自变更负责人等问题。三是施工单位履约不力。个别项目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或不履行合同约定事项导致建设进度滞后。四是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存在合同履约不到位,对工程价款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五、重点民生事项审计情况

重点围绕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民生项目建设,对7个县(区)42个现代农业园区相关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抽审,对1个单位老旧小区及燃气改造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审计,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医疗救助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关注。

(一)现代农业园区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联农带农政策落实质效有差距。部分联农带农机制应建立未建立或已建立机制形式单一、执行不到位,个别经营主体拖欠土地流转租金、劳务费用等,个别项目擅自调整建设内容。二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财政资金以及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三是园区引领辐射能力弱。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弱,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个别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优势不明显。

(二)老旧小区及燃气改造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2个老旧小区改造子项目在未办理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已销项退库。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垫资施工。三是部分县(区)项目推进缓慢。

(三)医疗救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资助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县(区)存在应享受未享受,未足额享受资助参保或死亡人员仍执行资助参保的情况。二是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群众就医后享受救助不到位。

(四)住房公积金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违规降比缴存、缓缴住房公积金。二是贷款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超比例扣缴贷款保证金的情况。三是违规放贷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围绕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对16名市、县(区)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生态环境重点任务有差距。一是落实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不够到位,制定完善跨县(区)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分配、清算的工作机制有差距。二是推动落实清洁性生产审核三年行动力度不够。

(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水资源保护仍有不足。部分县(区)存在饮用水源地内违规开展经营活动、无证排污、无证取水、排放超标等情况。二是土地资源利用还需加强。个别县(区)推进土地保护利用措施还需发力,存在基本农田撂荒、土地流转底数不清、土壤污染隐患较大等情况。三是林地资源管护仍需加强。部分地区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还有一定差距。

(三)生态环境项目监管仍有短板。一是项目建管不到位。17个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9个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因缺乏管护,导致管网破损、污水渗漏,影响项目作用发挥。二是项目资金绩效不够高,61个生态环保项目中部分项目推进缓慢。

七、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始终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7月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向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审计移送处理书87份,涉及问题金额3.52亿元。

八、审计建议

(一)持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积极应对全市经济运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全力以赴拼经济比发展惠民生,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深挖财政增收潜力,加大财政非税收入征收力度,做到及时征缴、应收尽收。统筹财政资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财力保障。聚焦“两重”建设领域和方向,统筹做好地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增发国债等重大项目储备,抢抓中长期国债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强化源头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强力推进节支增效,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加大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管理使用跟踪问效力度,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和实施进度,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改革。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改革事项评估机制,全面梳理评估改革事项推进质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蛋糕,持续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非主业、非优势和低效、无效资产的压减和退出,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国资国企盈利能力,提高其对财政贡献度。深化国有资产、资源改革,完善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管理,全面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经营性资产,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效率和收益。持续创建最优营商环境,打造更有吸引力、更具竞争力、更富有活力的投资环境,全方位提升全要素保障,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引税转变,积蓄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统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风险处置统筹协调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属地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持续开展国企债务风险监测和防控,加强预期信用损失管理,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加强投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避免发生债务风险“交叉传染”,防止发生债务违约风险。压实县(区)耕地保护责任,抓好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管护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管控耕地“非粮化”,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同时,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增收机制,确保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持续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领域、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维护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的权威性。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县(区)、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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