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1-04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市政府批准的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广元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5月5日至6月1日对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通过审判、执行活动,运用法律法规调解社会矛盾、经济矛盾,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社会稳定发展服务。其内设刑事法庭、民事法庭、行政法庭等12个内部机构和包括司法联调中心在内的7个派出法庭。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划归市财政统筹监管。

(一)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

区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本年收入合计3754.39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收入3071.74万元,其他收入682.65万元(区财政拨款682.15万元、利息收入0.5万元);预算支出总计375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8.48万元,项目支出1135.91万元。2022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754.39万元,决算支出总计3754.39万元。截至2022年末,区法院账面货币资金84.5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84.52万元。

(二)“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基本情况

区法院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全年预算、决算分别为27.25万元、24.88万元、24.88万元,较上年分别增加0.85万元、减少1.04万元、减少1.04万元。

区法院2022年具有一般性支出性质的“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8项费用年初预算72.25万元、全年预算48.44万元、决算48.44万元,较上年分别减少9.67万元、增加2.1万元、增加2.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决算编制不完整,未将当年真实收支编入决算上报,导致预决算反映不真实,责成整改。

2.预算编制不规范,未按规定编制非税收入预算,责成整改。

3.部门预算管理程序不规范,年度部门预算未上会讨论,责成整改。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超采购预算支出34.44万元,责成整改。

(三)非税收入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收未收诉讼费181.75万元,责令及时催缴入库。

2.诉讼费75.89万元退费不及时,责成整改。

3.罚没收入未建立收缴台账,未建立对账机制,导致罚没收入底数不清,责成整改。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额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未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责成整改。

2.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3855.04万元未及时办理财务决算也未及时转增固定资产,责成整改。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核算不规范,责成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全面、如实地反映部门收支情况,增强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同时加强决算基础工作,规范决算编制,提高决算编报质量。

(二)坚持财经纪律走严走实,促进财务工作规范运行,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严格会计核算,防范支付风险。逗硬落实“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三)加强对非税收入和执行案款的管理。区法院应加强执行案款管理,每个执行案件院财务与执行部门对执行案款明细情况和个案台账应信息对称,动态掌握。同时加大对罚没款物及诉讼费的执收力度,建立健全罚没款物征缴存台账,对判决生效的应当执收和追缴的财务逐一登记,定期对账。统计结案率时,将应收未收诉讼费转立的执行案件与其他执行案件分开统计,分别规定结案率,减少执行压力,堵塞漏洞。

(四)对各种往来款项应当及时清理、核算,避免长期挂账,确保摸清家底和资金安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法院组织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法院向社会公告。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