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广元市审计局局长李兴荣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作《关于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会议审议。
《报告》反映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总体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安排整改。市委书记、市长半年研究一次审计整改工作,分管领导每季度研究一次审计整改工作。市领导批示整改工作20余次,就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专项行动。二是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整改。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分类施策推进整改落实,更加注重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公共投资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三是出台制度,构建长效整改机制。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审计整改通报、约谈、移送“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推动多方联动抓整改、相关职能部门共享审计整改成果。市审计局印发《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从机制制度层面推动屡审屡犯、屡改屡犯问题的长效治理。
《报告》反映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被审计单位针对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工程和重点民生事项、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等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举措。截至2022年11月底,已整改到位151个问题,占比82.51%;基本整改到位11个问题,占比6.01%;正在整改21个问题,占比11.48%。问题涉及的单位和部门通过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11亿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67项。经审计移送线索,51人被追究问责。
《报告》对基本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改的问题作出后续工作安排,主要从强化后续整改跟踪检查、审计整改追责问责、审计整改成果运用三个方面着力,进一步在“查、改、用”上下功夫。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报告了审计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