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广元市审计局自2022年1月21日至3月10日,对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成公司)2019—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国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土地开发及投资;房地产开发及投资;土地整理等。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综合管理部、党建和人力资源部、工程建设部等10个职能部门。
截至2020年末,国成公司有四川蜀北测绘有限公司、广元成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广元一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兴成鼎盛煤业有限公司等4家控股子公司;广元市方润绿色运输有限公司、广元创巨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二级子公司。国成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业人员人数139人,其中正式职工108人,劳务派遣31人。国成公司本部从业人员人数39人,其中正式职工29人,劳务派遣10人。
2020年末,经四川严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显示,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8805.60万元,负债总额130137.66万元,所有者权益48667.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78%。营业总收入22413.14万元,利润总额673.33万元,净利润464.05万元,资产收益率0.95%。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通过内部资金拆借的方式违规挪用国家开发银行棚改专项借款。
(二)国成公司通过比选方式选聘中介服务单位进行科技制造企业可研编制、财务尽职调查等工作,比选程序与《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咨询服务单位选聘办法》不符。
(三)国成公司所属地下车位未出租或未出售,经管性资产长期闲置。
(四)会计核算有误,多计应收账款36.84万元。
(五)实收资本未到位。
(六)国成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款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七)一方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直接根据项目的各类成本费用倒挤主营业务收入。
(八)国成公司未及时确认还房销售款收入及纳税。
(九)少记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虚增利润。
(十)延期确认管理费用,跨期调节利润24.93万元。
(十一)违规签订征拆协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十二)报账资料逻辑混乱,涉嫌套取杆管线迁改工程拆迁补助。
(十三)评估房屋单价均超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
(十四)合同签订不规范。国成公司支付成都康威木业公司木地板装修进度款2.85万元,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无金额无日期。
(十五)原始凭证管理不规范。一方公司2020年9月第101号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全部丢失。
(十六)以前年度挪用棚改贷款资金的问题未进行彻底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挪用棚改专项借款的问题,要求国成公司尽快归垫并严格棚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棚改专项借款资金;对违规采购服务项目的问题,要求国成公司严格咨询服务采购程序管理;对经管性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要求国成公司及时盘活低效闲置经营性资产,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对多计应收账款、少记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延期确认管理费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未按合同约定确认收入、还房销售款未确认收入及纳税的问题,要求国成公司及时调整相关账务,客观真实反映经济事项。对实收资本未到位的问题,要求国成公司及时向相关领导、部门和母公司城发集团汇报实收资本未到位情况,争取资金支持,落实欠缴实收资本。对违规签订征拆协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报账资料逻辑混乱涉嫌套取杆管线迁改工程拆迁补助、评估房屋单价均超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的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合同签订不规范、原始凭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国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成公司组织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国成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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