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广元市审计局自2022年4月15日至5月24日,对广元国际铁路港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原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本年收入合计25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32万元;支出总计25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09万元,项目支出10.23万元。
因机构改革,2021年9月原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更名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理委员会,原市委三江新区办15名在职人员划转至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2021年11月,原市委三江新区办人员经费21.33万元划入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合计1898.9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62万元,本年支出190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68万元,项目支出1561.88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截至2021年末,货币资金2.1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1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现金管理不规范。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2021年度使用现金支付职工值班费、加班费、差旅费、驻村乡镇补贴共计13笔合计102409元。
(二)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2021年度仅有一笔机票支出、一笔住宿费支出合计5690元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余业务招待费、会议费、住宿费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支出均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信创工程资产未及时入账。截至2021年6月24日,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共接收信创资产13.42万元,但该资产未入账。
(四)往来款未及时清理。2019年,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由于代发工资失败,资金退回至银行基本户等原因,形成其他应付款22786元,该笔款项挂账至2022年5月仍未清理。
(五)合同管理不规范。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存在经济合同无签订日期、无负责人签字、无具体金额等情况。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存在报账程序倒置的情况。二是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存在先购买办公用品后申报审批的情况。
(七)机构改革过渡时期2笔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涉及金额4万元。
(八)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机制尚未建立。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部门现金支出管理,降低财务风险,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问题,要求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督促职工养成自觉用卡,规范用卡的习惯,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信创工程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入账资产,确保账实相符;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要求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及时核实清理往来款项,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对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强化合同管理意识,防范合同风险,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报账程序,确保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机构改革过渡时期2笔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的问题,要求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经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后再实施;对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要求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建立健全内审工作制度及整改机制,加强对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的审计项目的质量管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组织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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