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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河长制”责任 抓好汛期安全检查工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2-05-24         分享:

    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伏玉琼带队到大窑沟河剑阁县段开展市级河长巡河工作,实地巡查大窑沟河汛期防汛及污染防控工作情况。市审计局副局长王慧利、剑阁县河段长、联络员单位等相关人员陪同巡河。

    伏主任一行先后来到剑阁县下寺镇窑沟社区委员会前漫水桥附近,详细了解汛期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随之沿线查看了畜禽养殖场、矿石开采企业污染防治情况,最后调研了大窑沟河剑阁县段上游水库选址位置。

    伏主任强调,县、镇、乡三级河长要切实压实防汛工作责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水情变化,加强对漫水桥防控措施及河道行洪障碍物的排查,严禁百姓汛期私自强行涉水渡河,全力确保人民生命安全至上;同时,要加强对沿河企业监管,严防污水偷排等污染水体行为发生,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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