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决策风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剑阁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剑阁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
《规定》明确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要求深入开展调研进行论证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充分征求意见,并由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财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规定》明确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范围、标准和权限,将重大经济事项主要划分为6个方面36项,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权力的任性,严格规范了权力运行过程。
《规定》还对公共资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国有资源资产管理等重点经济领域决策提出了应当遵守的要求,并做出禁止性规定,明确了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确保权力的高效运行。
《规定》出台是贯彻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的举措,也是剑阁县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对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防止经济领域违规决策行权,切实推进全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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