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5月25日至6月25日,对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资金归集科等7个科室,下设苍溪、旺苍、剑阁、青川、利州、昭化、朝天、宝轮管理部等8个派出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收入合计1335.4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81.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4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二)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超限额提取现金;二是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三是资产管理方面不规范;四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五是未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六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三)其他问题
一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核算不准确;二是未及时更新完成内审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后应加强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支付方式、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支付业务;对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后应加强部门现金和支出管理,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后应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对机关及各县区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盘点,摸清家底;及时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机制,防范住房公积金运行风险。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机关费用报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
广元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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