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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
信息来源:审计厅网站    发布日期2021-11-29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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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受省政府委托,审计厅厅长陶志伟向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今年我省部署和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主要有哪些特点?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省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进常态化“经济体检”的同时,更加注重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审计整改工作力度持续加大,整改落实成效明显提升。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整体部署。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按季度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

二是协同联动、完善机制。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我省系统制定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落实措施,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承担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的审计整改工作新机制,配合人大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和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协调配合。发改、财政等主管部门推进审计结果运用到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之中,审计厅会同省政府督查室对市(州)和省直部门开展了审计整改现场督查。

三是举一反三、深化治理。省政府注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定出台重点项目管理等多项管理办法。相关省级主管部门举一反三、以点促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社保基金、地方金融等20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推进了审计成果的综合运用。

二、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都要“过紧日子”。请问审计在推动政府各部门、单位“过紧日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有哪些具体成效?

从今年审计查出问题总体整改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方采取收缴或追回财政资金、盘活闲置或存量资金等方式推进问题整改,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15项,推动标本兼治,具体整改成效体现为“三个促进”:

一是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对预算安排统筹问题,财政厅通过整改收回结余资金2.89亿元,督促部门统筹盘活使用2.01亿元,将在2022年预算安排中抵顶财政拨款2.52亿元。对专项资金管理问题,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3个部门已收回或盘活资金1.54亿元。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结存的上级补助资金已统筹使用或收回财政14.21亿元。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问题,财政厅将64户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企业应缴未缴或少缴的收益已督促上缴财政1812.67万元。对市县财政监管问题,市县财政已拨付闲置的新增债券资金39.71亿元,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108.54亿元,沉淀资金已盘活21.06亿元,非税收入已上缴160.44亿元。

二是促进部门预算资金提质增效。对部门预(决)算问题,财政厅在2021年预算执行中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调剂力度,强化部门决算审核。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问题,财政厅对2021年重点、刚性支出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实施动态监控,对年底突击花钱问题加强实有资金账户动态监控。对预算绩效管理问题,按月收回闲置沉淀、低效无效和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取和上缴的非税收入已收缴财政3.21亿元。对部分领域执行财经纪律和制度要求问题,推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21年现金支付总额明显下降。

三是促进加快重大项目实施。对投资项目监管问题,省发改委对65个核准和备案项目全部现场核查完毕,全部追回被企业挪用资金1675万元,督促相关单位将滞留的1.16亿元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对工程造价问题,推动相关建设单位加大审核把关,各主管部门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在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升监督监管合力。对工程总承包问题,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等研究草拟规范性文件,41个超合同工期项目加快实施,22个调整不规范的项目基本完成整改。

三、审计工作的很多方面与民生息息相关,在这方面我省重点审计了哪些方面,取得哪些整改成效?

民生连着民心。四川审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紧盯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事项,深入揭示问题、督促整改,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推进养老、医疗保险等民生政策落实落地。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各地人社部门已将2.49万名重点人群纳入保障范围,收回重复发放的1885万元和向死亡或服刑人员发放的4342.96万元。完成清理老农保1167.14万元和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6亿元,9户企业已足额划转国有资本4.47亿元。民政部门督促37个项目开工建设,277个未按期开工项目已开工276个。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未参保重点人群已参保2.83万人,5个市为14.26万名重点人群资助参保个人缴费1327.99万元,违规报销的1390.81万元已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未开工的283个老旧小区已开工282个,未完工的129个已完工69个,整改重复安排的2.87亿元、不符合条件的3241.11亿元、挤占或扩大范围的1.23亿元,取消保障对象资格或调整保障待遇1893户、整改1493套。

二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易地扶贫搬迁,11个县产业项目建立与群众利益联结机制,3个县促进就业帮扶措施更好落实,5个县收回结存资金1.19亿元。对乡村治理,28个县改进“村级财务智能管理”信息化系统,46个县收回或盘活资产5876.54万元。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督促推进“非粮化”现象整改,15个县完成工程项目质量较差问题整改,22个县完成项目验收不严格问题整改;11个县收回、盘活财政资金2.66亿元,增加配套资金和发行债券1.79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加强“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工作。项目收尾工作中,56个建成后未按规定及时归档的项目已有39个完成档案移交,20个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接转手续。前期审计指出拖欠41家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已整改38家、1618.19万元,未及时办理项目结(决)算的94个项目已有77个办理完毕。

四、审计对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有重要作用。请问今年对企业和金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何?

我们每年都会对部分国企、金融组织进行审计,以此助力国资国企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问题,财政厅、省国资委组织相关部门已研究形成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方案,制定分类处置措施,主管部门及所涉单位、企业正协同推进相关工作。省国资委正组织推进省属企业旅游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做强省属旅游龙头企业,提高文旅资源利用质效。二是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问题,省金融监管局延伸排查了其他24家国有小贷公司,推动行业治理。目前,13家小贷公司单笔贷款额平均下降幅度超过10%,小贷公司已停止收取预收利息和无实质服务内容的咨询费。针对资产质量较差问题,已清收不良贷款9734.27万元,10家小贷公司已足额计提拨备。针对风险隐患问题,小贷公司制定完善第三方评估等46份相关制度,部分小贷公司已完成资产复核盘点或向法院起诉工作。

五、近年来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在确保政令畅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哪些方面整改成效比较明显?

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是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责所在。为此,我们加大了对川南一体化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营商环境等事关全局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并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采取措施加强整改。一是围绕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建设,宜宾市制定川南经济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组建方案,4市探索建立医保缴费年限互认机制,省发改委将尚未落实事项分年逐步安排,生态环境厅等加强行业管理。二是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达州、内江等地与重庆市合作推进协议落地落实,泸州等地根据财税利益分享框架协议草拟实施办法,广安、遂宁等地争取增加用地指标,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污染源治理联动帮扶和执法检查。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责任单位清退已逾期或已取消的保证金3.23亿元,19个县整改瞒报漏报的拖欠账款7.99亿元,10个市县整改超标准或无依据收费466.83万元。

六、今年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了哪些成效?

近年来,审计加强了对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资金、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针对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抓好整改。一是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整改违规占用的耕地1684.43亩,对未批先征等问题整改45512.57亩,完成闲置土地整改2911.58亩。二是水资源管理方面,70个节水型社会重点县的建设任务,已完成建设和验收64个,13个市县制定取用水总额相关制度。三是水土保持方面,28个市县完成363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补报和审批。四是污染防治方面,5个县完成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5个县促进空气质量达标。

七、今年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查处情况怎么样?

根据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相关地方和部门深入调查、严肃查处,特别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对象的处理。2020年10月以来,共追责1448人(次),其中刑事责任28人,党纪政务处分155人(次)。一是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对城市商业银行问题追责143人,对国有小贷公司问题追责383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问题追责49人。二是养老、医保等重点资金方面,对养老保险基金问题追责19人,对医保基金问题追责107人,对违规享受保障性安置住房等问题追责61人。三是党政干部履行职责方面,对招商引资中失职失责等问题追责481人。

八、整改报告反映,还有少部分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下一步如何做好督促整改?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也还有部分问题仍在整改中,有的需要长期坚持推进,有的需要相关部门联动解决,有的需要完善体制机制逐步解决,有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对此,有关单位和地方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通过提醒敦促、进行约谈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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