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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 (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1-10-15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1年3月至6月,广元市审计局对广元市财政局办理的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478056万元,支出总计1443433万元,结存资金3462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为758419万元,支出总计为755465万元,结余295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为12402万元,支出总计为1639万元,结转资金1076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为708241万元,支出总计为3537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4535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社会稳步发展,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重大任务战略保障能力;进一步聚焦社会关切,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进一步注重治理能力建设,统筹财政管理和改革创新等。认真执行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完成了年度主要经济目标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但存在预算编制不细化、部分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暂付款清理消化未达到目标要求、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财政绩效管理不规范等需要今后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2020年待下项目预算较2019年增长54.4%。

(二)未按规定足额设置预备费2752.11万元。

(三)部分省级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金额6485.29万元。

(四)市级部门政府采购预决算差异大,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不到位。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不到位。

(五)年初批复到部门的一般公共预算到位率仍需提高。

(六)固定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

(七)暂付款清理消化未达到60%的目标要求。违规新增暂付款39297万元。

(八)部分债券资金闲置,涉及金额45054.8万元。

(九)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前期工作准备不足。

(十)部分部门(单位)编制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总体目标指向不明确、不具体不细化、可行性差。

(十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基金预算支出调整项目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十二)财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或部门)未对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绩效评价。

(十三)财政对预算单位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未提出审核意见。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提出了纠正改进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使用;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暂付款管理,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严格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具体整改结果由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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