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青川县召开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165次会议,县审计局组织对《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学习。
会上县委书记罗云对《规定》的贯彻执行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贯彻落实《规定》的组织领导力。各部门要抓好研究学习,深化思想认识并纳入党委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并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健全部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规范,确保《规定》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是加强贯彻落实《规定》的向心驱动力。要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开局谋划、明确时间节点,形成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合力推动工作的模式,写好《规定》推动落实的青川篇章。
三是加强贯彻落实《规定》的决策执行力。结合青川实际,尽快制定本县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健全完善干部从严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加强贯彻落实《规定》的监督指导力。要求县审计局加大对领导干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巡察要根据职责权限加强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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