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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审计厅网站    发布日期2020-12-03         分享:

——2020年11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陶志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我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安排部署,认真对照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逐条明确举措,逐一抓好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省政府办公厅还将印发加强审计整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落实举措。

  二是健全整改机制。按照加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要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跟踪监督、现场督查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审计厅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修订审计执行督查办法,定期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及时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健全整改机制。交通运输厅、商务厅等20多个部门(单位)分别通过召开党组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等具体安排整改工作,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强化对本行业本系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协同推进“问题清零行动”,增强了整改合力。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将整改工作与建章立制、风险防控、加强管理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今年以来,省政府负责同志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先后就审计要情、报告等作出批示43件次。省政府制定《关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协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针对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问题,起草了《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纳入今年省委党内法规制定计划。有关部门(单位)依据审计结果进一步加强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逐步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提升了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截至10月底大多数已得到整改,

  收缴或追回财政资金10.66亿元,盘活闲置或存量资金116.54亿元,采取调整账务等其他方式整改245.21亿元,加快实施项目1729个,已建立或正在修订完善制度105项。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级决算草案部分事项不够准确的问题。财政厅已重新核实相关企业股权投资资料,在决算中反映省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71.51亿元,确认基金财政出资款7966.52万元。

  2.关于财政支出效率还不够高的问题。财政厅通过提前通知、做好项目准备等方式提高转移支付下达效率,2020年已明显好转,截至9月底省级专项预算分配进度超过80%。审计发现未开工或已停建的103个项目,75个已开工建设、9个经评估后不再实施。结存在市县未使用的上级补助资金11.06亿元,3.21亿元已收回财政、9700万元已支付使用。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够精细的问题。财政厅下发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的通知,对绩效目标编制开展重点审核和复审,并通报复审结果和主要问题。省级部门通过优化完善制度等进行整改,如农业农村厅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已在下达资金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在组织省级部门对预算绩效自行监控基础上,财政厅还对每个部门选取项目重点监控。对未清理收回的5.59亿元部门预算指标结转,截至9月底已支出1.81亿元。

  4.关于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财政厅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已据实进行清算,收回超标准分配资金4306.63万元;联合民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省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够的问题。财政厅在安排2020年预算时已压减省级部门一般性支出21亿元统筹用于全省重点项目,2021年将制定部门重点支出、刚性支出项目清单,清单外项目能压尽压;进一步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对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预算。33个单位已上缴结余和沉淀资金2.52亿元,11个单位上缴利息和资产出租等收入2491.29万元。但部分单位自有资金结转结余较大的问题还需要持续整改。

  2.关于预决算编报和绩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财政厅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通知中进一步要求,严禁代编下级单位预算,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同时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制发了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的工作方案。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修订了预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审计反映执行率偏低的问题,1079个项目已加快执行或调整预算,502个政府采购项目已完成采购。

  3.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6个单位完工基建项目和所购设备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13个单位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11个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金额5579.2万元。对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仍需加大力度的问题,财政厅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省委政法委、民政厅、应急厅等完善了具体措施。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已有11个单位注销了23个不合规账户。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脱贫攻坚方面的问题。审计涉及的4个县针对贫困劳动力特点因人施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技能培训等已实现488户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23个县通过提高贫困户借款使用率、鼓励贫困户创业、规范基金使用等持续盘活闲置基金,已使用7133.67万元。部分产业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相关县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增加人力、倒排工期,已完成60个项目建设,剩余2个项目将在年底前完工。多计造价和前期费用等问题,20个县扣减、收回资金291.08万元。未按规定发放贫困学生补助的问题,16个县已补发48.95万元。

  2.关于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对未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县差异化考核的问题,省政府调整了对相关市的考核指标,相关市相应取消了重点生态功能县部分经济指标的考核。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定不够精准的问题,相关市(州)组织开展了自查评估、优化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摸底评估工作,对529万亩生态保护区域应划入未划入的问题,峨边等9个县拟将522.29万亩划入,6.89万亩暂不具备划入条件;不应划入红线范围的问题,青川等3个县拟将1.96万亩调出,相关申请已报主管部门审批。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问题,87个县通过规范垃圾房建设、统一垃圾车标准、强化工作人员管理等加强生活垃圾清理;有关乡镇通过对规上养殖场粪污处理技术改造、完善配套设施等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40个乡镇采取设立农业废弃物回收站、健全回收制度、强化检查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加大废弃物回收处置力度。黑臭水体整治问题,7个市分别开展了污水收集设施排查检测,制定老旧管网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建立水体动态监测机制,黑臭水体复核摸排等工作,持续进行巩固提升。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方面的问题。省纪委监委、组织、财政、审计四部门建立了隐性债务问题认定处理工作联席机制;对闲置超过1年的141.82亿债券资金,相关市县通过调整债券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等方式已使用73.16亿元;未按程序报批(备案)的13个市县已完成备案或收回资金。对部分基层财政运转保障能力不强的问题,财政厅加强市县库款运行的动态监测,全面实行基本民生专项库款保障管理;未按统一计划清理消化的财政暂付款和新增暂付款,已清理消化124.5亿元。对城市商业银行运行风险问题,相关银行重新梳理股权结构,完善股权管理制度,加强对新增股东资质条件和入股资金的审核,确保股东出资来源真实合法。对关联交易管控薄弱的问题,相关银行制定贷后管理措施,督促关联方严格履行分期还款计划,部分违规关联交易贷款已经收回。对信贷管控缺位导致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有关银行积极开展“务实三查,严控风险”等专项行动,加强信贷业务检查,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度。

  (四)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立医院和医保基金方面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把药品集中采购作为降费控费的重要抓手;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自查;省医保局进一步加强药械采购平台建设,规范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购销活动,将“分解住院”作为违约条款纳入省本级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相关医院健全药品采购管理等20项制度。对医保基金管理的问题,省医保局印发《控制重复参保操作指南》《四川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参保数据不实排查整治工作,已清理重复或虚增参保15.1万人次,追回资金415.18万元。

  2.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举措,制发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投资管理细则。对部分安居工程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成都市强化目标跟踪和现场督导,全部完成整改;巴中市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0864套。对资金使用上的问题,相关地区已拨付或提前归还闲置资金25.61亿元、扩大范围使用的资金已归垫1716.61万元。住房管理上,相关地区空置住房已分配入住779套,违规使用住房已腾退53套。

  3.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方面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多位省政府领导作出批示,提出整改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制发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生产保障任务;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粮食等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定期督导和通报机制,对未完成粮食种植扩面任务的市(州)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财政厅今年新增粮食产业园区补助1.5亿元、再生稻补助2000万元。目前安岳等18个县已拨付粮食生产类资金5.04亿元,6个县采取细化实施方案或强化制度执行等方式,将补贴发放和实际种植情况相挂钩,16个县已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4.关于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和财政补贴资金方面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发工作方案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建设;农业农村厅建立周通报、月调度机制,督促各地压实责任抓好生猪复产;省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生猪养殖使用林地定额1900公顷。经过努力,全省生猪出栏减幅较上半年明显收窄,三季度出栏同比增长40.6%。对落实财政补贴的问题,14个县安排补贴2772万元,6个县生猪生产农机购置补贴已应补尽补。对保险扶持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四川银保监局加大支持力度,督促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承保、愿保尽保,17个县能繁母猪保额从每头1000元提高到1500元,18个县高育肥猪保额从每头700元提高到800元。

  5.关于“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就灾后恢复重建收尾工作发出通知,从项目建设、验收决算、运用维护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对九寨沟景区项目推进相对滞后的问题,九寨沟景区管理局强化统筹调度,抢抓项目工期,截至10月底,景区项目已基本完工25个,完工率65.79%,完成投资占规划的63.22%。对筹资进度与规划任务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阿坝州政府制定社会主体筹资方案,已完成筹资6.19亿元;经重新估算投资、优化设计等可节约投资6.4亿元,拟申报调减方案。对部分建成项目后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九寨沟县采取措施,已完成22个项目消防验收、45个项目竣工结(决)算、5个建成项目全面投入使用。

  (五)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揭示的政府投资领域资金管控、建设管理、业主单位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如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修订《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与省委、省政府督查室联合印发《落实省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黑榜”通报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监管。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全省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行为。

  1.关于内河航道项目推进滞后的问题。犍为、唐家渡、虎渡溪等7个内河航道扩能工程项目已严格落实责任,优化施工方案,加快施工进度。其中龙溪口项目截至9月底已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结存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1.05亿元已使用12.41亿,剩余资金预计年底前使用完毕。对因涉及生态敏感区和长江珍稀鱼类保护区影响项目建设问题,正在积极推进老木孔枢纽和下游航道工程二期项目环评工作,《岷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获生态环境部批复通过,下游航道整治工程一期即将开工。此外,省发展改革委、省港航投资集团正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解决上网电价问题。

  2.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未形成有效建设运营机制问题。成都和南充市已结合城市道路整治改造开展管廊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同时细化关键技术指标。对融资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成都市已将1亿元专项资金列入明年财政预算并将综合管廊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新增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对未开工项目,南充、绵阳、自贡分别采取制发督办函、签订目标责任书、不定期督导等方式加快工程进度。

  3.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问题。对毗河供水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超期的问题,资阳市水投公司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征地拆迁难题,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截至9月底总干渠已全面完成主体施工,全线工程形象进度完成96.26%;协调成都、遂宁、资阳三市各县区加快推进毗河配套工程规划建设,全线涉及的143个放水洞已全部完成管道埋设。对向家坝北总干渠一期工程投资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建设单位倒排工期,截至2020年10月已完成投资13.02亿元,占计划投资的77.04%。对部分重大工程变更程序倒置,在建设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即完成投资43.14亿元、另有15.77亿元造价争议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成立“计量结算”“争议问题处置”“清理核查(索赔与反索赔)”三个工作组进行清理,对重大设计变更水利厅、省发改委已批复5个、在审2个,省水利设计院已制定概算调整实施方案。

  (六)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对1州5县229项行政许可事项未按规定进驻大厅集中办理、部分地方行政审批事项及前置条件应取消未取消等问题,相关地方已对责任事项清理整改到位。对存在限制性、排他性条款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5个县区已分别废除了备选库、中介库,重新规范了政府采购流程。对涉企收费及保证金中的问题,2个县向企业转嫁的技术服务评审费、7个县违规收取的土地交易服务费、10个市县违规收取的保证金等共计7433万元,已清退7422.52万元;15个市(州)未按规定退还的保证金3.54亿元已清退2.51亿元。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将清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及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截至9月底,全省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累计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6.8亿元,达州等6个市无分歧欠款已“清零”,其余市(州)也完成了无分歧欠款清偿80%的进度要求。

  2.关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问题。对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发了进一步落实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共向相关3市下拨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1.65亿元。对普惠性稳岗返还补贴覆盖面不宽和部分重点群体创业扶持不到位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简化申报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办理,成都等8个市累计发放普惠性稳岗返还补贴11.77亿元;德阳等5个市对4751名符合条件人员,已向3193人发放创业补贴,正指导其余人员开展申报工作。对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制定了监管办法,成都等8个市违规发放的768.57万元已追回704.06万元。

  3.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方面的问题。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进行摸底排查,督促竞争领域的二、三级企业通过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加快实现股权多元化;下达了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提示函并纳入考核,进一步推进扁平化管理。川投集团已明确不再新设全资子公司。部分企业梳理投资风险隐患,制定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可行性评审操作指引等,建立了“1 N”的管理体系,对有关风险资产采取诉讼、增加保证等保全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对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问题,省国资委通过政策鼓励和产业引导等优化境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鼓励企业以项目合作、园区开发等形式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针对境外投资风险,省国资委细化了境外国企监管制度,部分企业制定了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境外企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

  4.关于供销社专项资金管理的问题。省供销社通过召开党组会、供销系统整改部署会、制定“问题 整改”清单等推进整改。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资金分配办法不健全等问题,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及规程,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和报送审批机制,建立绩效管理制度,与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追减供销专项资金相关事项的通知》,落实被套取骗取资金收缴工作,目前已缴回各级财政6986.5万元,暂停了60个项目单位的财政补贴申报资格。

  以上六个方面是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民政厅、生态环境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省供销社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分别汇报了整改情况。总体上看,上述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并注重与审计机关的沟通衔接,整改工作积极有效。

  三、审计反映问题追责问责情况

  从2019年10月到2020年9月的处理结果反映,共有2454人被追责问责,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1人。一是更加注重行业治理,把投资、金融等违纪违规行为易发多发领域作为重点,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如省农信社因基层违规贷款等问题,问责基层高管13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6人;商业银行违规进行股权质押、违规向关联方放贷等问题,共问责47人。二是更加注重规范权力运行,聚焦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如供销社系统对资金分配审核把关不严、项目验收走过场等行为,通过诫勉谈话、约谈、降职等追责问责125人。三是更加注重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如骗取套取医保基金问题,省医保局对35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了行政处分或诫勉谈话。

  四、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的同时,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对少数问题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需要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共同研究推进的,如15项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过期、仍有68.66亿债券资金闲置1年以上未使用等问题。二是整改周期较长的,如保障性住房需补办土地等相关手续、286.75亿基层财政暂付款未清理消化等问题。三是需要结合改革逐步解决的,如国企股权多元化进展较慢、公立医院落实控费政策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对以上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正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严肃追责问责;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审计厅将结合专项审计、日常督查等持续跟踪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报告反映的是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问题整改清单将以附件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全省审计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功能,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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