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在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广元市审计局局长 周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2019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及中央和省、市审计委员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下,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企业复工复产,扎实推进“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66个,查出违法违规金额10.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57亿元,提交审计建议185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56项,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6件,领导批示件45件。
审计情况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相关政策措施,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2019年度财政预算,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管理不断规范,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财政绩效管理不断提升。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紧扣收入目标任务,强化征收,涵养税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8.5亿元,为预算的100.8%,同口径增长9.3%,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29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1亿元,支出总计288.5亿元,年末结存资金4亿元(其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亿元,项目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6亿元),全市各级财政均实现收支平衡。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全市各级财政切实强化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3.68亿元,压减率12.2%,在保障“三保”支出的同时,坚持民生优先,共投入168.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5.2%。
——财政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构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公开,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强化绩效结果运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审计了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财政在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强化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落实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要求,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完善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机制,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守住了“三保”支出风险底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年初待下项目预算未明确到具体项目;二是部分上级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三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偿债准备金专户有非偿债性资金8967.8万元,代管资金专户有非代管性资金15297万元;四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未形成有效机制;五是暂付款催收消化力度不够,对无法收回的已破产企业借款和已撤销的建设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借款,未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核销。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继续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大数据审计全覆盖,对9个单位进行现场全面审计,对15个单位进行现场疑点核查,组织55家单位开展自查,并就重点事项延伸审计了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财经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规范,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过“紧日子”思想不断增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基本符合规定,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决)算编制还不够完整准确。3个部门(单位)其他收入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脱节,涉及金额1173.65万元;6个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无预算或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编制数与执行数差异较大,涉及金额1479.75万元;2个部门(单位)的6个项目在2018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较大的情况下,2019年继续安排预算,导致项目资金继续结转下年,涉及金额2228.55万元;26个部门(单位)决算相关信息不准确,部分科目存在账表不符。
二是预算执行还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还不到位。17个部门(单位)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缩范围不明确、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到位;9个部门(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同口径较2018年增加23.05万元;8个部门(单位)部分费用报销缺乏原始票据、附件资料。
三是绩效管理还有差距。12个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管理精细化程度还不够,其中8个项目绩效指标未量化,预算金额的测算缺乏具体的依据,20个项目绩效指标未细化;16个部门(单位)24个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
四是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11个部门(单位)的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或未及时转固定资产;16个部门(单位)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涉及金额1185.79万元;4个部门(单位)141.24万元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
五是部门基础管理还需加强。2个部门(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以领导签字审签方式代替集体决策;7个部门(单位)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或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27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涉及金额186.09万元;1个部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到位,没有按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要求将基建账套纳入单位“大账”统一核算。
三、重点专项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审计厅安排,市审计局对2019年全市医保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关注了医保基金筹集、医保政策落实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持续稳定,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平稳健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跨险种重复参保637人次;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基金502.33万元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三是有212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8014人次住院病人医疗费用26.27万元;四是有1961人次门诊和住院病人违规借用他人社保卡就医并报销医疗费用5.83万元;五是有12家定点医疗机构分解住院,124人次住院病人多负担起付线费用7.68万元;六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超标准加价,存在多收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的情况;七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住院病人低值医用耗材等2.82万元;八是医保部门日常监管不完全到位,部分定点药店无进销存台账或记录不完整、结算药品与销售药品不一致。
(二)市中心医院财政财务收支及政策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针对我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现状,市审计局对市中心医院财政财务收支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市中心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原因。一是医疗行为不规范,采取耗材违规加价、多计病人住院天数等方式,增加病人医疗费用18.57万元;二是执行处方用药规定不到位,有增加病人经济负担的情况;三是控费政策执行效果不佳,特别是按病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差;四是未严格执行临床路径管理措施。
(三)供销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根据审计厅安排,市审计局对市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0年至2019年管理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等三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县供销社2010年至2019年度的三项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基本符合要求。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苍溪未按规定制定再分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个别县区变更项目实施方案未报批,涉及项目资金200万元;三是2010年至2014年有3家单位6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55.93万元用于招待费、差旅费等支出;四是市本级、苍溪、青川三项补助资金56.69万元长期闲置2年以上;五是昭化等5个县区有6个项目推进缓慢,其中1个项目未实施;六是有6个项目未验收或验收不规范。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情况
2020年,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共派出25个审计组82名审计人员对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专项审计,延伸审计了13家红十字会和慈善组织,56家政府机构和单位,4家企业和5家金融机构。审计检查了1.1亿元财政资金、0.23亿元捐赠资金,对0.17亿元专项再贷款资金逐笔逐项进行核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旺苍疾控中心接收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剑阁财政未及时分配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22.75万元;三是剑阁疾控中心对物资登记管理不规范;四是青川卫健局未及时制定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补助实施方案;五是工业防尘口罩结余7140个,市疾控中心未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调剂使用。以上问题,相关单位审计期间已整改。
(五)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审计调查情况
2019年,根据市委安排,市审计局对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建立和重点领域决策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被调查单位党组会、局务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管理、政府投资工程等重要领域的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林业和园林局。一是党组会、局务会对“项目安排”议事决策事项边界不够清晰;二是未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事项范围、权限不清晰;三是党组会议决策规则和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存在冲突,制度不衔接;四是未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与行政会议分开召开的规定;五是个别财政性大额资金安排、使用未经集体研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是重大工程建设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细化,重大工程建设事项范围和标准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二是部分重大事项未作为重大经济事项纳入党组会研究决定;三是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广元段)详细规划、宝轮环线道路南段工程等6个新建项目计划未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即上报;四是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提交党组会研究审定;五是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大额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存在不衔接。
(六)市广播电视台及下属公司审计情况
根据市纪委有关要求,市审计局于2020年2月至4月对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至2019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政府采购规定购买服务,涉及金额45万元;二是有14.46万元支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关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对广元、苍溪、剑阁、青川农商行和旺苍农信社等5家单位2016至2018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农商行和农信社在着力解决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方面,较好地发挥县域金融主体作用,支持了县域经济发展,在采取多项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不良贷款披露不够精准。2018年末,4家农商行和1家农信社报表反映的不良贷款总额比实际少,报表反映不良贷款率比实际少反映1.15个百分点。
二是信贷“三查”制度落实不够到位。4家农商银行存在贷前调查不尽职、不充分,贷时审查把关不严,贷后检查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未完成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投放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增速指标任务。
(二)脱贫攻坚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硬性脱贫指标,围绕“保障脱贫、防止返贫”目标,以“精准、安全、绩效”为主线,加强对各县区脱贫攻坚总体情况的审计。先后完成了对苍溪、旺苍、剑阁、昭化、朝天5个县区2018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审计(青川、利州分别由审计厅和南充市审计局进行审计);对苍溪、旺苍、剑阁、青川、利州、昭化6个县区2019年度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审计(朝天区由审计署特派办直接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旺苍、利州等6个县区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苍溪、青川2个县财政补贴或代缴医疗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三是剑阁、旺苍等3个县扶贫培训不合规涉及资金12.39万元;四是旺苍、青川2个县违规发放就业创业补助2.6万元;五是剑阁、青川重复享受扶贫补助50.07万元;六是利州、昭化等4个县区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扶贫资金62.54万元;七是苍溪、昭化扶贫资金结存未及时使用5908.98万元;八是苍溪、利州等3个县区违规使用扶贫资金2130.33万元;九是苍溪、剑阁2个县有9个项目推进缓慢,青川有2个项目未实施,旺苍、青川各有1个项目施工未达设计要求;十是个别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不合规;十一是利州区有5个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资金323.1万元;十二是剑阁未及时兑付易地扶贫搬迁补助100.8万元;十三是昭化有18户贫困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不规范,将小额信贷资金转为定期存款68.2万元;十四是剑阁县普安镇白虎村种养示范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和帮扶单位验收,全额支付项目资金13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底,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有效整改。
(三)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情况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市审计局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重点审计了三江新区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河长制落实等方面情况。抽查711个单位,跟踪审计678个项目,督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4.62亿元,促进统筹盘活资金1.15亿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1.05亿元,完善建立相关制度19项。
(一)三江新区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聚力“把三江新区打造成广元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的目标,开展了三江新区建设管理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牵头单位、各责任部门和县区能较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江新区建设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不到位。个别单位和责任县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三江新区创新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到位,三江新区建设一盘棋格局还未形成,工作推进机制还不够完善;二是规划建设引领作用不强。现有的规划还不能满足三江新区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等方面建设需要;三是项目建设管理力度还不够,个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四是招商引资方式较单一、项目包装还不精细、引进项目跟进管理有待提升;五是产业聚集效应不明显;六是土地资源管理使用还不够严格。
(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审计情况
2019年7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20年1月至6月,审计促进全市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077.68万元,偿还比例达56%,其中市本级偿还比例达75%。
(三)河长制落实情况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以落实嘉陵江、西北河等24条市级河流保护工作为主线,组织开展了全市河长制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河长制责任落实、制度机制建立、水资源和河库水域岸线管理等情况,抽查了24个河长制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35个河长制工作联络员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河长制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工作联络员单位落实河流保护和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河流年度河长制工作清单制定不规范;二是抽查发现26个市县联络员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巡河频次不够、记录不完善且未录入基础信息平台、督促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三是6个已建成污水处理站管理不到位;四是苍溪个别污水处理项目未按文件批准内容和规模建设;五是剑阁、青川、昭化有16个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9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投资审计提速,出台了《关于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提速的若干措施》《广元市审计局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复核办法(试行)》,力促投资审计有效服务广元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南山隧道、万源21号路道路工程等6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完成了30个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节约财政资金1.56亿元。对全市1860个扶贫领域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了扶贫领域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未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等问题,助推了全市建设领域治理体系的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结算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审核不严,瓷窑铺至电子路道路建设工程等26个项目结算多计价款1.56亿元;二是北二环三、四段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选择未公开招标或比选;三是“智慧广元”公共安全综合平台建设等10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变更增加金额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四是081产业新城生活大道等3个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五是万源新区一号地块高层安置项目等2个项目清单编制单位履职不到位,工程量清单错误,涉及金额582.4万元。
2.财务决算方面。个别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如陵宝二线一段、二段道路工程决算多计待摊投资278.7万元、多付征地拆迁资金回报收益236.9万元;天立学校配套道路等项目多计工程管理费75.69万元等。
3.重大项目跟踪方面。一是项目存在建设质量问题,如万源21号路道路工程存在挡土墙墙身开裂、鼓包、混凝土桩板墙桩身水平位移等质量问题,且多处位移量已超出预警值;二是广元南环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南山隧道工程仍有2854万元资本金未到位、未签订施工合同、未编制工程量清单。
七、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市县区审计机关开展了苍溪龙山镇、旺苍英萃镇、剑阁元山镇等7个乡镇13名领导干部,和市白龙湖管理局、6个县区农业农村局、1个县区水利局共8个单位8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青川县农业农村局未按省、市“十三五”规划制定种植业、畜禽养殖相关产业发展政策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二是自然资源监管不到位。有5个乡镇1996.9亩土(林)地流转不规范,5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案件整改不到位;三是项目管理不够衔接,有9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垃圾中转站等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未按期开(完)工;四是昭化区水利局、利州区三堆镇等6个部门(乡镇)部分资源环境项目资金结存1年以上;五是剑阁县农业农村局超标准补贴给企业养殖资金73.2万元;六是昭化区水利局应征未征水土保持费43.85万元。
八、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供排水公司、资博集团及所属9个子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及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资博集团、供排水公司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纪规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供排水公司在提升供水能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博集团公司。一是资博集团公司推进企业发展措施不够,企业实际收入、利润增长点与公司规划发展成为区域性农业产业化龙头目标不相符;二是资博集团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监督管理不到位,混改企业的经营状况未有效改变;三是资博集团2015-2017年企业改革发展方案和2018-2020年发展规划方案不科学,利润目标任务脱离实际;四是应缴未缴财政资金330.97万元;五是龙腾纺织有限公司欠款1577.12万元未采取有力措施清收。
2.供排水集团公司。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3年以上应收账款1304.58万元,未提坏账准备金;二是供排水公司落实惠民政策“一户一表”改造力度还不够,影响居民用水按阶梯价格收费政策执行;三是资产管理有待加强,未按约定完成西湾水厂项目资产使用权移交手续,资产管理责任不清。
九、审计推动构建执纪监督合力情况
十、改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深入挖掘财力财源,加大统筹盘活力度。本级财政应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培育扶持市场主体,努力克服减税降费政策、新冠疫情等减收因素的影响,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用足用活财政政策,全力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加大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跟踪监控力度,研究建立盘活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并发挥效益。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强化民生资金管理。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按期清偿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和经费管理机制,健全政策落实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财政资金更有效地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聚焦就业、医疗、教育、社保等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
(三)压实单位部门责任,促进各项政策加快执行和落实落地。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建立完善政策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定期调度督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要一条一梳理、一项一对比,细化工作方案,务实工作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等政策,充分发挥好政策资金在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的作用,高质高效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对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市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抓紧整改,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抓好重点督查、强化考核问责。下一步,市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审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为推动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贡献审计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