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3月12日至5月30日,对广元市民政局及部分所属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等11个部门,共有广元市社会福利院、广元市救助管理站等下属事业单位10个。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3350.4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652.6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97.7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民政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在2019年度预算执行中基本符合国家现行财经法规的规定,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预算编制未统筹考虑2018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二是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差异较大;三是部门决算报表相关信息不准确。
(二)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般性支出压缩不符合规定;二是存量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清理盘活;三是预算执行效率低;四是虚列支出;五是套取财政资金挂入往来账。
(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
存在“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的问题。
(四)部门基础管理情况
一是重大决策制度个别事项未执行到位;二是市社会福利院对单位的资产管理有待加强;三是公务卡使用效率低,在项目支出中提取大额备用金;四是部门财务管理和核算不规范。
(五)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
市民政局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及时盘活存量资金;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中的问题,要求市民政局及所属单位加强各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部门基础管理情况中问题,要求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在建工程的结算和固定资产管理;对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市民政局应加强预决算编报管理,全面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在建工程的结算和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大对各独立核算的直属单位财务指导及监督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民政局已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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