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八条的规定,广元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3月23日至4月21日,对广元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于2015年10月正式启动,经摸排识别纳入国家考核范围内的黑臭水体共计19个,其中重度黑臭水体16个,轻度黑臭水体3个,总长度55.5公里,主要汇向嘉陵江、南河流域。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主城区内13条,昭化区、利州区分别负责辖区内1条,经开区负责辖区内4条黑臭水体相关治理工作,2017年底完成了19条沟一期一阶段截污疏浚治理工程,2019年底完成了韩家沟、焦家沟等6条沟一阶段二期生态修复治理。截至2020年2月底,广元市通过“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监管平台”上报19个黑臭水体达到初见成效评估要求,消除比例达到100%。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重点治理任务推进落实不到位,导致黑臭水体整治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污水管网建设及病害管网维修统计基础数据不精细,致使实现污水全收集目标无法衡量。
(二)黑臭水体部分重点整治环节实施不规范,整治效果不稳定。
1.部分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深度不够。一是焦家沟等9个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未开展污染源调查或环境条件调查即编制方案,造成整治措施针对性不强。二是万源沟未编制整治方案。
2.部分黑臭水体清淤工程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佳。黑臭水体在治理前期均未开展底泥调查,导致黑臭底泥治理方案内容与实际脱节,其中超设计方案清淤量50%的黑臭水体占10.5%,低于设计方案清淤60%的河沟占21.1%。
3.部分黑臭水体生态补水力度不够。水柜沟、金柜沟、浩口村沟、向家沟、雪峰沟5条沟水文调查显示枯水期断流现象较为普遍,采取其他补水措施力度不够。
4.19条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工作不规范。一是19条黑臭水体的评估机构均在整治工程完工后才签订合同,未对整治实施前的情况进行调查,未全程跟踪整治工程实施情况。二是部分黑臭水体评估结果与监测数据不相符。
(三)部分日常管护工作责任不明确,影响“长制久清”工作总目标。
1.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工作主体责任不明确,导致日常管护存在疏漏。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未按省实施方案要求分解落实长效管护机制、日常运营维护等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致使上述工作主体责任不明。
2.个别区级河段长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个别区级总河长制办公室河段长更新调整不及时。二是日常巡河管护不够到位。
3.定期水质监测管理不到位。一是2019年共3期水质监测报告未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程度分级标准》对水体进行等级评价。二是2020年一季度水质监测报告水质等级评价方法不符合《城市黑臭水体工作指南》中黑臭水体级别判定要求。三是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未及时向社会公示日常水质检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需要反映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向家沟一期工程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提出了纠正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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