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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0-10-13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经市政府批准的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广元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0318日至514日对广元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2019年末,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该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末机关实有人数54人,其中:18名行政人员,23名参公人员,5名工勤编人员,8名事业人员。

(二)2019年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初预算情况:预算收入908.51万元;支出总预算908.51万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当年收入总计8323.11万元,当年支出总计3482.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40.20万元。截至2019年末,货币资金290.95万元(银行存款)。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收入总计1994.21万元,支出总计1427.05万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收入总计2198.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1469.5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28.53万元。截至2019年末,货币资金166.96万元(银行存款)。

(三)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的情况

2019年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共25280.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395万、省级财政资金6885.2万。

(四)罚没收入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收缴罚款56.78万元,其中当年罚款11.28万元,以前年度罚款45.50万元。并对尚未收缴到位的罚没资金500万元申请强制执行。

审计结果表明,市生态环境局较好执行了中央、省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决算报表数据与依照政府会计制度核算的数据基本相符,会计资料较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审计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率低、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等需要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其他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

2.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差异较大。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年初预算约束不强,执行中增加支出74146009.81元,较年初预算增长816.13%;其中年中调整预算数为43542413.38元,较年初增长479.28%。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执行中增加支出13259953.56元,较年初增长152.05%,其中年中调整预算数为7812884.31元,较年初增长89.59%

(二)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一般性支出中水费未压缩。水费2019年支出116936元,较2018年度增加60774元,增长了108%

2.预算执行效率低。截至20204月,市生态环境局及1个所属单位2019年专项资金执行率总体为6.26%,共涉及14个项目。

3.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提升还需强化。市生态环境局20198个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资金1616万元。

(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

“三公”经费超预算执行80459.9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55.12%;公务接待费超预算126.68%

(四)其他方面

1.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市生态环境局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审办公室设在法规与宣传科,负责日常工作,但基本上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共管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市生态环境局和财政局未就共管资金的申报、分配、管理、绩效评价建立相关制度,市生态环境局仅以函件的形式向财政局提交分配建议。

3.冠状病毒防疫资金使用不及时。截至331日,市生态环境局仅使用1.83万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护用品,由于供货商未提供发票,资金尚未支付。截止现场审计结束之日,应急物资采购已基本完成(495290元),但尚未支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今后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的预算编制,督促指导下属预算单位准确编制;对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重视并督促所属单位今后科学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为预算执行提供有效的基础条件,执行中切实采取措施及时按计划推进项目,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率,同时树立起过紧日子的思想,降低水费;对“三公”经费超预算执行的问题,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并督促所属单位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切实保障内部审计机制运行有效和发挥内审机构的作用;对共管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共同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共管资金的的申报、分配、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对冠状病毒防疫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加快资金使用和支付,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决算编制及审核工作,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升预算执行的效率,加快项目推进;二是进一步规范共管资金管理分配工作,加强与财政局沟通,建立完善共管资金申报、分配、管理及绩效评价。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助推我市环保事业发展;三是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配齐配强内部审计人员,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和管理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正进行整改落实。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生态环境局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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