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2月12日(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补充送审资料的原因,致审计延时),市审计局对市体育局建设的广元澳源体育中心游泳馆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广元澳源体育中心游泳馆项目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市财政局批复财政预算评审金额为89468313.76元(其中暂列金3751000元)。
工程经公开招标确定四川嘉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单位,其中四川嘉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65667688.00元,合同约定工期为400天,实际总工期为885天;四川呈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756075.00元,合同总工期为180天,实际总工期177天;四川都美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425458.00元,合同工期为180天,实际总工期为562天;成都智敏实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596000.00元,未超合同工期;肇庆市福林文体用品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188000.00元,合同工期为98天,实际工期为169天;四川格多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09783.00元,未超合同工期;广元帝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3000.00元,合同工期为150天,实际工期为297天;四川省广燃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287000.00元,合同工期为30天,实际工期为108天;江苏恒泰泳池设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4280000.00元,未超合同工期。建成总面积为14742平方米乙级游泳馆(包括标准游泳池一座、热身训练池一座、戏水池一座及相关用房),经相关单位验收为合格工程。
工程送审金额108408881.74元,审计核实结算金额96345426.07元,核减金额12063455.67元。
审计结果表明,广元澳源体育中心游泳馆项目的建成,为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提供了游泳、跳台跳水、跳板跳水专业比赛场所,为广元市民提供了体育锻炼、健身的场所,完善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但审计也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主场馆施工单位涉嫌围标串标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工期延误、多计工程价款、高计单价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主场馆施工单位涉嫌围标串标问题。
(二)多计工程价款12063455.67元。
(三)工期延期。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主场馆施工单位涉嫌围标串标问题线索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多计工程价款12063455.67元的问题,要求市体育局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工期延期的问题,责令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受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涉及围标串标问题线索,已由利州区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起诉至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7月15日对犯罪嫌疑人范某等三人依法给予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对审计发现的项目业主问题,市体育局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体育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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