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广元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4月9日至5月10日,对昭化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昭化区政府)2018年殡葬服务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立情况
昭化区殡葬管理所成立于2004年,属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昭化区殡葬管理规划、殡葬政策培训指导、督促管理对象安全隐患排查。
(二)编制及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昭化区殡葬管理所在编人员5人,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
(三)墓穴供应情况
雪峰龙山公墓规划墓穴20000座,截至2018年底,实有墓穴5210座,已销售墓穴1554座,可供出售墓穴3656座。青龙山公墓规划墓位7000座,截至2018年底,实有墓穴6970座,已销售墓穴2840座,可供出售墓穴4130座。
(四)财政殡葬资金落实情况
2018年殡葬管理机构殡葬救助收入10万元,支出6.82万元,结存3.18万元。全年共救助80人,救助标准范围在0.08万元到0.1万元之间。
(五)财务收支情况
(1)2018年雪峰龙山公墓收入197.89万元,支出279.48万元,收支结余-81.59万元。
(2)广元市青龙山公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青龙山公墓2018年经营收入655.78万元;青龙山公墓在审计期间提供会计资料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审计期间不能确认实际经营收支。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方面的问题
1.雪峰龙山公墓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靠租赁用地
雪峰龙山公墓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靠租赁用地,其中:租赁昭化镇战胜村五社龙爪湾处土地73.1亩;租赁昭化区战胜村二社土地9.6亩。
2.违规修建超标准墓穴33座
青龙山公墓以前年度建成的超标准墓穴14座,已全部销售。雪峰龙山公墓以前年度建成的超标准墓穴19座,其中:已销售11座,未销售8座。
3.昭化区对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建设骨灰存放设施逐利行为监管整治工作不彻底
2010年5月,经原元坝区委、区政府同意平乐寺引进一家企业对平乐寺殿堂危房合作建设,平乐寺以极乐塔灵福位捐建资金作为企业投资回报;2010年11月区民宗局批复同意平乐寺修建极乐塔,2012年7月极乐塔建成并投入使用;截至2017年底共向非宗教教职人员售出灵福位2800多个(2018年停售)。2015年3月至2017年9月,广元市大光明公司以平乐寺极乐塔灵福位作抵押,以签订捐建协议的形式,向555人募集资金5240.3万元,以劳务合同等形式向集资人承诺支付18%的年息,后由于大光明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承诺的利息和偿还到期集资。针对此事件昭化区委区政府已于2018年4月成立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昭化区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对大光明公司立案侦查。2018年9月28日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对平乐寺极乐塔灵福位进行停售、封存、剥离,依法对剩余灵福位进行处置,用于清退群众集资款。但还未按照国家、省专项整治要求,对彻底剥离商业资本、妥善处理已售出格位还未安放骨灰人群群访事件之间的利益矛盾等工作未开展。
(二)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
青龙山公墓会计核算不规范,虚增公墓成本。一是重复列成本614.21万元;二是每个墓穴虚增土地成本0.2925万元;三是账面列支塔陵监理费406.86万元,占塔陵建设支出621.14万元的比例高达65.5% ;四是列支费用附件不齐155.74万元。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青龙山公墓存在允许债权人自行销售墓穴现象
2.青龙山公墓新建塔陵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青龙山公墓于2014年在公墓内新建塔陵一座,目前主体已经完工,尚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提出了纠正改进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昭化区政府组织区民政局等单位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昭化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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