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广元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4月8日至5月15日,对旺苍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旺苍县政府)2018年殡葬服务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立情况
旺苍县殡仪馆、松米山公墓,是两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属殡葬事业单位。占地286.3亩,土地用途为公墓用地,2005年与个体户曾××签定了联合经营协议,属混合所有制形式。
(二)编制及人员情况
旺苍县殡仪馆、松米山公墓人员编制4个,实有在编人员2人,在民政局上班,工资由县财政承担。
(三)墓穴供应情况
旺苍县公墓规划墓穴总数19800座,已销售墓穴3572座。
(四)财政殡葬资金落实情况
2018年旺苍县财政支付殡葬救助资金42.06万元,救助247人,救助标准为0.0447万元至0.15万元不等。
(五)财务收支情况
2018年旺苍县殡仪馆收入379.21万元;支出370.99万元;当年利润总额8.22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38.73万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方面的问题
1.尚武镇大坡公墓、嘉川镇兴隆山公墓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占用手续
尚武镇大坡公墓用地规模13340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嘉川镇兴隆山公墓用地规模33350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17334平方米。截至审计调查时,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占用手续。
2.旺苍县物价部门、民政部门未制定全县公益性公墓墓穴收费标准,未更新延伸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3.违规修建超标准墓穴、墓碑1489座
4.违规预售墓穴3座
5.旺苍县执行火葬区火化政策不到位
2018年旺苍县火葬区内死亡遗体850具,当年火化838具,有12具遗体未火化,直接进行了土葬。
6.违规建设宗教活动场骨灰存放灵福位
广元市弘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道公司)与旺苍县青林山玉皇观在建设青林山道教文化园过程中擅自扩大建筑规模,建设部门批准建筑面积6723.55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8155.39平方米,超建筑面积1431.84平方米建设骨灰存放灵福位。
7.政府增加投入的财政资金未纳入股权计算
旺苍县殡仪馆、松米山公墓2005年与个体户曾××签定了联合经营协议,曾××个人出资320万元享有总资产70%的所有权,旺苍县殡仪馆、松米山公墓以土地使用权及全部不动产享有总资产的30%所有权。
2009年5月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用中央灾后重建资金1464万元,修建旺苍县殡仪服务综合楼。2013年11月底该项目综合楼、服务楼已竣工验收并交付旺苍县殡仪馆使用,但未纳入政府股权计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分别进行了处理、提出了纠正改进意见。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旺苍县政府组织县民政局等单位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旺苍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