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周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了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会议高度肯定了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认为审计整改报告内容真实,原因分析到位,站位较高。对报告中反映的有关问题从完善预算编制等方面提出了审议意见。
今年8月9日,七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方面切实加强整改,注重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8月15日,邹自景市长迅速作出部署,要求各副市长对分管口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着力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坚决防止一些问题屡改屡犯,要以整改为契机,及时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对骗取财政资金、弄虚作假、乱作为等行为严格问责,确保公共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对审计查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务必在10月底全面完成整改。市审计局按市政府要求,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下发了整改通知,并进行了督促检查。截至2018年10月底,应整改问题173个,已整改142个,整改率82%,正在整改31个。整改问题金额9.11亿元,采纳审计建议105条,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34项。审计发现的44起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22人被依法依纪处理。
同时,市国资委、市旅发委两个被审计单位按照要求向会议报告了本单位的整改工作,接受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并通过了满意度测评。被审计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接受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是《中共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明确要求,是人大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新的机制和重要手段,是推动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发展的制度化、常态化措施,目的是使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全面整改,防止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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