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1日,市审计局对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广元市万源新区二号地块高层安置房项目1#-3#楼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万源新区二号地块高层安置房项目1#-3#楼工程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市财政局下达预算91675226元(含暂列金额4360000元)。
工程经公开招标,汉中市龙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87091465元中标并签订合同。
工程于2013年9月16日开工,2015年12月28日竣工,实际工期834天,经相关单位验收为合格工程。
工程送审金额96734207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金额88927517元,审减7806690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拆迁安置户居住条件,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但也存在多结算价款和勘察、设计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7806690元。
(二)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市发展和改革委核准要求,未按照核准公开招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结工程结算7806690元的问题,要求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对勘察、设计单位未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改进招标工作。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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