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市审计局对市树人中学实施的中学初中部操场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树人中学初中部操场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市财政局评审审定工程预算为207.45万元(不含设计、监理、待摊等独立费用40.18万元,含暂列金10万元)。2015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将工程项目纳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使用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工程经公开招标,四川得圆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1763279.00元(含暂列金100000.00元)中标并签订合同。
工程于2015年6月15日开工,2016年5月23日竣工,实际工期344天,经相关单位验收为合格工程。
工程送审金额1928700.00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金额1851864.00元,审减76836.00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树人中学初中部操场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结算资料较为齐全,项目的实施排除了校园安全隐患,改善了校园环境。但也存在多结算价款、重大变更未规定报批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树人中学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76836.00元。
(二)工程变更增加188585.00元,未按规定报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结工程结算76836.00元的问题,要求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对工程变更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要求按照政府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完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树人中学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树人中学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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