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10月19日,市审计局对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市武警支队新营区道路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武警支队新营区道路改造工程经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市财政局审定施工图预算金额784082.00元(其中暂列金额40000.00元)。
工程施工单位经固定价比选,由四川福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729196.00 元中选。
工程于2016年7月1日开工,2016年7月31日竣工,经相关单位验收为合格工程。
工程送审金额769648.00元,审计核实金额749078.00元,审减20570.00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工程结算资料较为完整。但也存在多结算价款、工程变更未按相关程序报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20570.00元。
(二)工程变更增加61408.00元,未按政府投资管理规定报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结工程结算20570.00元的问题,要求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对工程变更的未报批问题,要求改进。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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