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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区审计局“三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昭化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8-10-30         分享:
   1)强化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党组班子全面领导责任细化分解为学习宣传教育、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等8个方面,将班子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五个亲自”等要求,细化为加强研究部署、当好廉政表率、开展廉政谈话、听取班子成员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上廉政党课等8个方面;将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细化为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当好廉政表率等5个方面。2)强化检查。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回访调查、走访查看等多种形式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今年1-8月,共开展监督检查20余次,民主测评2次,谈话提醒30余人次。3)强化示范。班子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发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带头践行廉政规定,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头人”。班子成员带头转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发挥好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今年1-8月,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讲党课6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5次,与干部谈心谈话50多人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余篇,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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