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3月至2017年 11月,市审计局对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市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二项目区二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二项目区二标段,于2011年3月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市财政局下达施工图预算为29392715元。
工程经公开招标,四川豪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25812561元中标施工标段并签订合同。
工程于2013年5月10日开工,2015年7月10日竣工,经相关部门验收为合格工程。
工程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金额30122071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金额28868107元,审计核实减少金额1253964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二项目区二标段的建成,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但存在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以及因深化设计导致增加价款未报相关部门审批、多计工程价款、超工期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对工程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结算金额1253964元。
(二)桩基础超深增加金额1988180.27元。
(三)变更增加工程投资3055545.68元,未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结算1253964元的问题,要求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对桩基础超深增加金额1988180.27元(含人工挖孔桩土石方、护壁及模板)问题移送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处理;对变更增加工程投资未报批的问题,要求完善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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