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12月19日,市审计局对市公共交通公司建设的市瓷莲路公交总站场平项目应急抢险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瓷莲路公交总站场平项目应急抢险工程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批准实施,业主单位为市公共交通公司,施工单位在市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储备库内抽取,抽中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并以3140926.73元签订合同。
工程于2015年8月6日开工,2015年12月31日竣工,实际工期143天,经相关单位验收为合格工程。
工程送审金额4215102.54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金额3832786.13元,审减382316.41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资料较为完整,项目的建成消除了瓷莲路路旁附近厂房及几百户居民的安全隐患。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结算价款、工程变更未按相关程序报批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公共交通公司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382316.41元。
(二)工程变更增加691859.40元,未按政府投资管理规定报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结工程结算382316.41元的问题,要求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对工程变更的未报批问题,要求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公共交通公司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公共交通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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