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016年7月29日至2018年1月16日,市审计局对广元市公路管理局建设的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进港公路工程A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进港公路工程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标限价为76539695元(含5%的暂定金额3644747元)。
工程经公开招标,河南高速发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73095170元中标并签订合同。
工程于2013年3月11日开工,2015年9月30日竣工,实际工期924天,经相关单位验收为合格工程。
工程送审金额80548225.58元(含补报材料调差及绕运金额52082.58元)元,审计核实工程结算金额80299601.86元,审减248623.72元。
审计结果表明,广元市公路管理局加强了广元港红岩作业区(一区)进港公路工程A标段工程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结算价款、重大变更未按相关程序报批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广元市公路管理局结算审核不严,多计工程价款248623.72元。
(二)重大设计变更增加5170318.27元,未按程序报批。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结工程结算248623.72元的问题,要求市公路管理局调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对重大设计变更未报批问题,要求整改。同时审计建议工程实际工期较合同约定工期延长384天,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后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公路管理局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广元市公路管理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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